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8-2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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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 柳城县教育局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办理期限 |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市级认定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认定次数。 |
办理地点 | 每周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2窗口受理 |
联系电话 | 0772-7613460 |
监督投诉电话 | 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0772-7613566,柳城县教育局0772-7612372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
收费标准 | 本认定事项不收费。 |
一、办理条件 |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践。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求:学习掌握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原理,了解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 6.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 |
二、所需申办材料 |
申请教师资格证,应当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格类别)。 8.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三、办理流程 |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接收。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二窗口,地址:柳城县胜利东路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二窗口),联系电话:0772-7613460。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数据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当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机打印。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认定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772-7613460 (四)获取教师资格证 1.获取方式: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 2.认定证类型:《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