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柳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城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城财政〔2019〕72号)。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1、资金规模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001万元。
2、项目安排
2022年我县组织实施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建设项目27个。分别为:(1)大埔镇吉兆村旦村屯村东至石狗洞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60万元;(2)沙埔镇碑田村湾塘屯产业道路硬化项目20万元;(3) 凤山镇凤山村黄花路口至野猫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43万元;(4)马山镇马山村马山屯南面村口至小河边产业道路硬化项目30万元;(5)六塘镇六塘村九汉屯村尾至罗六路产业道路硬化项目30万元;(6)社冲乡凤凰来仪水果种植示范区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20万元;(7)社冲乡洛文村大湖屯厂前挡土墙工程项目22万元;(8)伏虎华侨管理区第四居民小组新区南面进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21万元;(9)太平镇太平村第十队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45万元;(10)社冲乡冲江村下木康屯至大洞口道路硬化工程项目50万元;(11)东泉镇螺田村李家屯巷道硬化工程项目25万元;(12)龙头镇龙头社区至龙头村用电有线8米杆路灯亮化工程项目30万元;(13)沙埔镇沙埔村大村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24万元;(14)沙埔镇上雷村上榴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16万元;(15)东泉镇永安村潭坞屯、洲村村洲村屯太阳能路灯项目30万元;(16)冲脉镇米村村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30万元;(17)古砦乡古砦村山脚屯至泗巷村古旭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60万元;(18)柳城华侨管理区柳华社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20万元;(19)龙头镇码头村码头屯文化室建设项目30万元;(20)社冲乡洛文村民委新办公楼第三层项目工程项目18万元;(21)冲脉镇冲脉村契村屯公共服务文化室项目40万元;(22)太平镇长岭村六村屯修建排洪沟工程项目60万元;(23)凤山镇二塘村新村屯水库底至拉桥灌溉水渠建设项目17万元;(24)寨隆镇寨隆村洞岩屯甘蔗保护区三面光灌溉水渠工程项目30万元;(25)龙头镇烈士纪念碑改扩建工程项目150万元;(26)龙头镇烈士纪念碑挡土墙、护栏及绿化工程项目50万元;(27)柳城县抗战遗址立碑及建陵园英名墙工程项目30万元。
3、投资总规模
2022年计划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001万元,安排用于修建基础道路设施、路灯亮化、烈士墓园建设修缮等。项目共计安排27个,其中:亮化工程项目7个,投资2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投资366万元;文化室建设项目3个,投资88万元;农田灌溉水渠工程项目3个,投资107万元;革命事务建设项目3个,投资230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支付248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率25%。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10分)
1、管理办法(2分):由县财政部门制定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该项自评得分2分。
2、项目决策(2分):项目申报经过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由县人民政府上报市财政局审批。该项自评得分2分。
3、项目调整(3分):2022年无调整项目。该项自评得分3分。
4、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3分):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筹备项目实施工作,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施工方、监理公司、设计公司、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该项自评得分3分。
(二)项目管理(18分)
1、项目报备及时性(4分):自治区下达资金后,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按时报上级财政部门审定备案。该项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落实及时性(3分):项目批复后,县财政局按时下达指标到县乡村振兴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下达建设项目给各乡镇组织实施。该项自评得分3分。
3、项目管理合规性(6分):项目实施均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该项自评得分6分。
4、项目绩效目标(5分):所有项目都编制产出、效果、满意度绩效指标。该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管理(18分)
1、资金支出进度(5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248万元,支出进度25%。该项自评得分0分。
2、资金拨付(5分):资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施工进度拨付到项目单位。该项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资金按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范围、标准、用途使用。该项自评得分5分。
4、账务核算(3分):项目按照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核算。该项自评得分3分。
(四)产出(30分)
1、项目完成程度(14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27个,按项目个数计算,项目完成程度100%。该项自评得分14分。
2、完成数量和质量(8分):项目全部完成计划工程量,完工项目验收合格。该项自评得分8分。
3、完成成本(8分):项目计划投资额1001万元,已拨付使用248万元,结余资金计划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支付。该项自评得分8分。
(五)效果(24分)
1、政策目标实现程度(15分):项目投入使用后有效改善老区交通条件,为群众提供照明便利,有效改善革命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地提高农民经济效益,达到政策目标预期。该项自评得分15分。
2、维持与反馈机制(9分):通过对完工的项目村进行调查,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该项自评得分9分。
(六)扣分项(-20分)
财经纪律:未出现贪污腐败问题;未被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纪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该项自评得分0分。
自评总得分92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项目规划,提高资金效率。规划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搞超标工程、豪华工程、形象工程和盆景工程,既要保证推进项目衔接,又要着眼长远,最大限度发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做好交通、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得到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的调查、规划、设计及后期的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使本就困难的县级财政更加捉襟见肘。
2、项目建成后,缺乏相应的维护治理费用,使得部分项目发挥社会效益的持续性受到影响。
(三)改进措施及对自治区的建议
1、建议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可安排项目设计、评审、监理费等,以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2、建议对建成项目安排一定的维护治理费用,促进项目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