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3-02-06 09:15
| 作者:
填报单位:柳州市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序号 | 地区 | 补贴项目名称(一级) | 补贴项目名称(二级) |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形式 |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 主管部门 | 政策更新时间 | 下下出材达达对对对 |
1 | 柳城县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造林补助 |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落实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43号)。3、《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资源规划发〔2022〕30号) | 国有林场、国有林场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 | 500元/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8.25 | |
2 | 柳城县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森林质量提升更新造林补贴 |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景观改造和绿化景观提升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3、《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资源规划发〔2022〕30号) | 国有林场、国有林场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 | 400元/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8.25 | |
3 | 柳城县 | 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 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 | 1、《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 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顼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2022】48号)《柳城县2022年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柳城资源规划发〔2022〕29号) | 国有林场、国有林场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 | ①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助 900元/亩;②退化林修复中央补助650元/亩;③封山育林中央补助 100元/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6.22 | |
4 | 柳城县 |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乡村建设护林员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柳城资源规划通〔2022〕17 号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pdf | 聘用的护林员 | 1300元/月/人 | 按月发放 | 打卡 | 是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12.22 | |
5 | 柳城县 |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乡村建设护田员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柳城资源规划通〔2022〕18号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发护田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发文)以此件为准(1).doc | 聘用的护田员 | 1300元/月/人 | 按月发放 | 打卡 | 是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12.22 | |
填表说明: 1.政策清单公布口径为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以及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外,本级出台或经办的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其中,经办指的是执行上级或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本级可发放此项补贴的情况,包括本级有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对象且办理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也包括本级因无符合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对象等原因暂时无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 (1)对于市本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出台和经办的补贴政策,包括: ①市本级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包括市本级在上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具体细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以及市本级自行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市本级是否有经办业务,市本级都应公布。 ②市本级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是哪一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市本级都应公布该项目。 (2)对于县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具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无论补贴政策是哪一级出台的,县本级都应公布。 2.“补贴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全称,逐项填列。对于多个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补贴项目,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填写清单报送财政局,财政局需对补贴项目内容进行合并,并在“主管部门”列明相关单位。 3.“补贴政策管理办法”需填写文件名及文号,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均要填写,但不填写非主动公开文件。 4.“补贴对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不能仅简单填写为“农户”或“个人”等。 5.“补贴标准”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 6.“补贴发放频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例:“每月一次”、“每年1次”、“一次性发放”等。 7.“补贴发放形式”应按打卡、现金等方式据实填列。 8.“本级是否经办业务”填是或否。如一项补贴政策由市本级出台,但市本级并不经办该项政策,由县(市、区)具体经办,则市本级填“无”。 9.“政策更新时间”以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最新的生效日期为准。如上级政策已更新,但本级政策尚未更新且尚在执行,则填写本级最新政策更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