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
5.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审批、报批、修订工作。负责重要景观地区、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设计指导。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发展。
13.根据授权,对乡级人民政府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4.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固化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5.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16.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1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1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的责任。
19.统一领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局,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 |
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 参公 |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488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01.9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38290.92万元减少3409.32万元,下降8.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76.5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9037.56万元增加18538.99万元,增长205.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林业局并入本局,因此人员工资等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多;2019年度缴纳批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及缴纳地块征地补偿费报批费耕地占用税等项目增多,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5.3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1160.94万元减少8235.58万元,下降73.79%,主要原因是城镇及乡镇建设用地耕地开垦项目减少,缴纳耕地开垦费减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7.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9.年初结转和结余4379.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14767.60万元减少10387.92万元,下降70.3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整县推进重大项目进度较快,结转资金较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4881.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262.6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38290.92万元减少3409.32万元,下降8.90%。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2.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901.99万元增加1890.82万元,增长209.63%,主要原因是缴纳2016年批次用地农用转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等3个项目2680.78万元,占该项目支出95.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145.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112.05增加33.86万元,增长30.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补发了离退休生活补助5.4万元,发放了某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19.11万元,补发了退休职工物业服务补贴9.27万元,合计33.77万元,因此该项支出增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保等社会保险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73.83万元减少5.12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2019年度各项社保缴费支出预算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25377.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20668.43万元增加4709.40万元,增长22.7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缴纳地块征地补偿费、报批及耕地占用税项目增多,支出费用增多。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90.5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11933.98万元减少9143.45万元,下降76.62%,主要原因是国土整治中自治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重大项目支付进度接近尾声,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65.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5.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决算中,原本该项实际支出为49.54万元,而后根据财政要求,将该项调整账目功能分类由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到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因此2018年度该项支出为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住处,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1.7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为新增科目,在2018年度决算中,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从属于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现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18.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4381.14万元,减少762.22万元,下降17.4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重大项目支出进度加快,支出费用增多,结转结余减少。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70.5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22748.84万元增加5421.66万元,增长23.83%。其中:基本支出1018.99万元,项目支出27151.51万元。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2863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0.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792.81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农用转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费等。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4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发放、抚恤金等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68.71万元,支出决算为68.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2245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2452.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地块征地补偿费、报批及耕占用税、土地整理项目费等支出。
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度预算为309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07%,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如下:2019年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及测绘资金(桂财建[2019]24号)列支传暂存10.43万元;2019年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及测绘资金(2019年年地质灾害治理专项)(桂财建[2019]24号)列支转暂存127万元;2019年市县耕地开垦费资金(桂财建[2019]150号)列支转暂存324.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以及不动产百日攻坚经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费、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经费及土地整治费等。
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65.11万元,支出决算为65.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度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购买应急用品等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1.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五)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七)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25.3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1160.94万元减少8631.58万元,下降77.34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25.36万元。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292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5.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292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5.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4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57万元的88.71%,比上年支出8.04万元增加0.4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业务单位往来业务增多,接待增多,公务接待支出增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全年无该项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00万元的99.80%,比上年5.00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节约使用经费。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全年无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00万元的99.80%,比上年支出5.00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节约使用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国土行政及执法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99万元,平均每辆2.495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57万元的76.59%,比上年支出3.04万元增加0.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单位业务增多,接待增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9次,人次4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30501.91万元,同比增加6978.59万元,同比增长29.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76.55万元,同比增加18538.99万元,同比增加205.13%。
(2)2019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31262.67万元,同比减少2647.11万元,同比减少7.81%。其中:基本支出1018.99万元,同比增加158.97万元,同比增长18.48%;项目支出30243.68万元,同比减少2806.08万元,同比下降8.49%。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25.2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1.82万元的79.48%,比上年16.45万元增加8.84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度林业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增多,及不动产登记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各种办公及差旅费、水电邮电费等支出增多。
会议费支出0.4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53万
元的84.91%,比上年0.12万元增加0.13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度各项会议增多,支出增多;
培训费支出5.37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16万元
的75.00%,比上年4.38万元增加0.99万元,减少原因各项区级和市级业务培训增多,支出增多。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5万元(与部门决算(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5.65万元的100%,比2018年68.04万元增加37.61万元,增加55.28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林业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增多,各种办公及差旅费等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2.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 货物合计采购161.96万元,具体为:不动产登记数据存储及备份等配套设备购置94.50万元、电脑19.28万元、打印机6.53万元、沙发2.53万元、书柜1.72万元、空调2.13万元、碎纸机0.29万元、扫描仪3.84万元、不动产数据库电脑及配套27.39万元、投影仪1.00万元、不动产高拍仪0.73万元、不动产身份证读卡器0.73万元、照相机0.41万元、移动硬盘0.12万元、档案室装订机0.76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
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1558.0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定级与地价基准更新服务”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16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
(1)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细化的评价,圆满完成预期值。年度内组织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举办地灾监测员培训班2次,培训了140人地灾监测员、在各宣传日及乡镇集镇日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画册4000多份等等,极大的提高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力地提升了公众自救互助技能,确保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2)2019年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和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开展下,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显著,登记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办结时限全面压缩,登记便利度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在市局及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指导下,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有序进行。2019年1月至12月24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9626本,其中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3826本,颁发不动产权证5800本。查封登记352本,注销查封登记56本,抵押注销登记108本,预告注销登72本,土地、房屋注销登记45本。实体经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买卖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目前我县已按1个工作日内日办结,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要求。将现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申请、交易审核、核税征税、登记发证等4个办理环节对外减少合并为“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并联办理”2个环节以内,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要求。
(3)通过第三次土地调查,将全面获取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成果。通过土地调查,全面掌握了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土地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低效闲置土地使用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根据工作要求,我县三调覆盖全县县域2114平方公里;国家及地方已全面完成全县17117个举证不一致图斑举证工作。区质检站成果抽检合格情况:2019.3.28通报柳城县合格率超过90%;2019年12月15日完成区厅初核、复核、定稿上交,并已整改完成上交国家复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80%项目款支付。
(4)我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覆盖柳城县城及隶属柳城的11个乡镇;2019年10月已完成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2019年11月成果已对外公布使用。通过柳城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为我县确定与国土管理有关的税收、税费征收标准提供参考依据;为政府地价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为国企改革显化土地资产提供依据;为建立土地资产台账提供依据;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等提供依据;为相关部门提供有偿信息咨询服务。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58.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积极组织业务部门对我局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和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我局设立6项目标为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确定指标分值,逐条进行评价。从评价数据来看,2019年我局全局工作预期目标圆满完成,情况良好。评价情况及结论参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表及评分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地质灾害防治、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服务工作项目自评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地灾监测员培训班次较少及地质灾害防治演练次数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地灾监测员培训,积极协调各个部门,增多举办地灾应急演练次数,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及公众防灾避灾技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01 | 实施单位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8 | 执行数: | 48.68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48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48.6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内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预警预报信息,将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所产生的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 基本完成 | ||||||||||||||||||||||
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手册、画册等资料数量 | ≥4000份 | 4000多份 | |||||||||||||||||||
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数量 | ≥重要地灾隐患点数量 | 23块 | |||||||||||||||||||||
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数量 | ≥50份 | 100多份 | |||||||||||||||||||||
巡查、排查地灾易发点、隐患点数量 | ≥200个 | 200个 | |||||||||||||||||||||
举办地灾监测员培训的班次 | ≥1次 | 2次 | |||||||||||||||||||||
培训地灾监测员的人次 | ≥100人 | 140人 | |||||||||||||||||||||
举办地灾演练次数 | ≥1次 | 1次 | |||||||||||||||||||||
签订地灾防治目标责任状 | ≥108份 | 108份 | |||||||||||||||||||||
质量指标 | 培训地灾监测员合格率 | 100% | 100% | ||||||||||||||||||||
地灾防治责任状签订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地灾监测员培训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9.3和2019.11.6 | ||||||||||||||||||||
举办地灾应急演练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11.29 | |||||||||||||||||||||
地灾演练用品购置成本 | 不高于100元/人 | 100元/人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情况 | 保持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 年度内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 |||||||||||||||||||
社会效益指标 | 处置2019年度应急地灾完成率 | 不低于95% | 100% | ||||||||||||||||||||
生态效益 | 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情况 | 保持优化 | 人民群众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深坑回填、土地复垦、植树造林等措施,极大的改善了生态环境。建立了矿山恢复治理制度,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实行集约开发,避免了乱采滥挖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 长期 | 长期 | ||||||||||||||||||||
公众自救互助技能 | 逐步提升 | 通过举行地灾演练,群众及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防灾避灾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 |||||||||||||||||||||
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 逐步提高 | 通过各种形式的地灾防治宣传教育,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极大程度的降低了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受训学员满意度 | 不低于90% | 100% | |||||||||||||||||||
群众对地灾防治工作的满意度 | 不低于80% | 100% | |||||||||||||||||||||
社会公众投诉次数 | 不超过2次 | 0次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不动产登记工作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01 | 实施单位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22.78365 | 执行数: | 422.78365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422.78365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422.7836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善综合窗口设置; 目标2: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目标3:完成城镇存量房落宗、落幢工作; 目标4:实行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 目标5: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 | 目标1:已完成 目标2:已完成 目标3:已完成 目标4:已完成 目标5:已完成 | ||||||||||||||||||||||
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4000 | 5895 | |||||||||||||||||||
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 ≥3000 | 3887 | |||||||||||||||||||||
查封登记 | ≥200 | 352 | |||||||||||||||||||||
注销查封登记 | ≥200 | 56 | |||||||||||||||||||||
抵押注销登记 | ≥90 | 108 | |||||||||||||||||||||
预告注销登记 | ≥60 | 72 | |||||||||||||||||||||
土地、房屋注销登记 | ≥20 | 45 | |||||||||||||||||||||
时效指标 |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内办结 | ||||||||||||||||||||
实体经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内办结 | |||||||||||||||||||||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内办结 | |||||||||||||||||||||
成本指标 | 登记费 |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 ||||||||||||||||||||
效 | 经济效益 | 不动产登记费收取情况 | 年度内全部完成 | 全年收取不动产登记收入97.10万元。 | |||||||||||||||||||
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 年度内全部完成 |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一般登记业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压缩到现在的5-10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压缩66%-25%;抵押登记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压缩到现在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者0个工作日(即时办结),进一步压缩为85%-100%;企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压缩到即时办结。 | |||||||||||||||||||||
社会效益 | 推行自助受理不动产登记,实行智能审批情况 | 年度内全部完成 | 我县通过使用区厅开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软件的智能审批功能,开通网上自助受理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理,企业、群众不再受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的限制,享受“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助网上申请受理,通过不动产登记初审后,企业、群众拿着材料到现场复核领取证书,缩短办理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退。 |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 | 不动产登记办理案例回访满意度 | 满意率≥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01 | 实施单位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97.468 | 执行数: | 97.90019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197.468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97.9001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成调查人员技术培训 | 目标1完成情况:已完成 | ||||||||||||||||||||||
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覆盖土地范围 | 覆盖全县县域2114平方公里 | 已全面覆盖全县2114.38平方公里 | |||||||||||||||||||
国家及地方自助不一致图斑举证数 | 全面完成全县17117个 | 已全面完成举证 | |||||||||||||||||||||
质量指标 | 区质检站成果抽检合格率 | ≥90% | 2019.3.28通报柳城县合格率超过90% | ||||||||||||||||||||
时效指标 | 区厅初核、复核、定稿上交国家完成时间 | 2019.12.31前 | 2019年12月15日已整改完成上交国家复核 | ||||||||||||||||||||
成本指标 | 三调项目款 | 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资金支付 | 截至2019年12.31日已完成80%项目款支付 | ||||||||||||||||||||
效 | 经济效益 | 促进土地利用使用 | 全面完成 | 通过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土地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 |||||||||||||||||||
社会效益 | 低效闲置土地调查 | 全面完成全县调查 | 通过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村级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为土地高效利用提供依据,并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 ||||||||||||||||||||
生态效益 | 耕地土地调查 | 全面完成 | 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 | ||||||||||||||||||||
可持续影响 | 互联网共享数据 | 全面完成 | 建立互联网共享覆盖全县的集影像、图件等,为调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三调成果数据使用满意度 | ≥90% | 等待2020年国家复核下发数据即可使用及评价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服务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01 | 实施单位 |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59.8 | 执行数: | 59.8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59.8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59.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19年年度内,完成柳城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通过区厅验收,经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在基准地价备案系统中备案成功。现已服务对于政府地价及相关管理工作。 | 2019年年度内,完成柳城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通过区厅验收,经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在基准地价备案系统中备案成功。现已服务对于政府地价及相关管理工作。 | ||||||||||||||||||||||
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覆盖范围 | 柳城县城及隶属柳城的11个乡镇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基准地价定价服务成果 | 1、柳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2、柳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3、柳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附件(包括成果图件)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0月 | ||||||||||||||||||||
公布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1月 |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 | 经济效益 | 对与国土管理有关税收、政府地价管理工作影响 | 1、为确定与国土管理有关的税收、税费征收标准提供参考依据;2、为政府地价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 已完成 | |||||||||||||||||||
社会效益 | 对国企改革、土地资产等方面影响 | 1、为国企改革显化土地资产提供依据;2、为建立土地资产台账提供依据;3、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等提供依据;4、为相关部门提供有偿信息咨询服务。 | 已完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 | 使用年限 | 三年 | 三年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服务于政府地价 | 不低于90% | 90% | |||||||||||||||||||
服务于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评估 | 不低于90% | 90% | |||||||||||||||||||||
服务于国土管理税费征收 | 不低于90% | 9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