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327号)《柳城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20〕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公开原则,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安排专人专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工作,积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发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健全并落实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密审查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内容准确、公开及时、格式规范、可用性强。做到真公开、常公开,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和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自然资源领域规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财政预决算信息、征地信息、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责清单、批准结果等信息列入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完善了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户外LED显示屏等公开新媒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开支撑保障: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资源;二是在服务大厅将行政许可、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三是利用电子屏公布各种办事程序等,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五)推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财政预决算信息、征地信息、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责清单、批准结果等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局2021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74条,其中公告1405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4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共26条,规划计划2条,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公示85条,征地信息15条,其他业务信息37条;在门户网站开展征集调查4期,收到意见数量0条,公布调查结果4期;此外,在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4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效果还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不够规范,没有按信息形成工作日及时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宣传工作不够,对涉及领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解读宣传工作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准确、全面、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共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件,均不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河东大道103号,邮编:545200,联系电话:0772-7612167,电子信箱:lcgt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