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本报告包括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服务群众功能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工作,积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发布,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健全并落实十公开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完善《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密审查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等十二项项制度。我局认真落实“十公开”制度,做到真公开、常公开,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进一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在门户网站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公开支撑保障。我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充分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常态化自查、检查工作,杜绝网站链接存在错链接和断链接现象,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提供准确实用的网站搜索,实现精准站内搜索,提供下载、复制服务,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年底对各部门信息维护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全局信息发布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办理进度和办理效果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延误时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六)推进2019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把重大项目、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财政预决算信息、征地信息、矿业权出让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工作动态。公布重要会议和重大政务活动共206条。
2、财政资金信息。公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44条。
4、征地信息。公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地政策法规等信息39条。
5、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4条,政策解读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3 | 14 | 1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28 | 346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 | + 73 | 132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 | +187 | 82 | |
行政强制 | 0 | +1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61.95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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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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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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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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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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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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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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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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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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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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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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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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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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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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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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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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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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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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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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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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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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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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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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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量少。微信原创信息少,更新频率低,贯彻执行五公开力度不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项内容没有及时主动公开。公开队伍主动性、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掌握政务公开制度,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必究的作风。压实责任,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加强“一周一更新、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的督导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务公开知识以及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我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绩效指标解读培训等各项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明确指标任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liucheng.dnr.gxzf.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河东大道103号,邮编:545200,联系电话:0772-7612167,电子信箱:lcgt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