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长办字[2022]8号)要求,全面构建林草资源巡护、破坏林草资源案件查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和森林经营管理体系,我办结合柳城县实际制定《柳城县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经征求意见、县林长审定,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柳城县林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柳城县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
“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全县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一林一护”、“一乡一警”、“一片一技”、“一村一策”基础工程(以下简称“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也是推进林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的基础工程。为确保“四个一”基础工程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总目标,夯实全县林长制工作基础,在全县全面实行森林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提升全县林业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2023年底,全面构建林草资源巡护、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林业科技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和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在全县基本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林长制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一林一护”工程。主要任务是按柳城县林地规模划分管理网格,落地上图,建立网格和护林员数据库,构建林草资源巡护体系,实现全县森林草原护林员配置、日常巡护全覆盖。具体是以柳城县127个行政村、社区为基础单位,兼顾林地类型配备护林员,聘请或明确护林员(对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森林、草地,按照 2000-10000 亩的规模划分管理网格,每个网格安排1名护林员,负责日常巡护;集体商品林、草地、公益林、天然林交错分布的,按照500-10000亩的规模,每个网格安排1名护林员),初步划分244个网格,至少由244名护林员负责巡护(244名护林员包括目前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聘请的190名公益岗位护林员和拟使用本级财政资金聘请46名护林员以及国营单位自行落实安排的8名护林员)。原则上优先落实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聘请的公益岗位护林员,不符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聘请的公益岗位护林员则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植被恢复费)聘请(按公益岗位护林员补贴标准,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植被恢复费)聘请的护林员预计年支出71.76万元)。所有聘请的护林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护林员履职工作。
1.落实经费,确保林长制工作正常开展。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2.设置准入条件,提高护林员综合素质。护林员选聘至少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要求护林员为本村村民或者长期在本村生活,了解本村基本情况、林地分布范围等,通过巡护提高震慑作用,减少森林资源受破坏的机率;二是要求护林员有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巡护范围;三是要求护林员使用智能手机,安装微信、奥维互动地图等软件,方便联系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为助力乡村振兴,辖区内脱贫户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优先聘用。
3.统一印制护林员巡查记录本,确保巡查记录规范。柳城县林长办公室统一印制护林员巡查记录本,巡查记录主要包括巡林时间、巡山地点、气候、巡山情况、护林员签名等内容,按年度提前1个月发放给护林员。同时要求各乡级林长办公室督促好护林员按要求巡林,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建立微信群,督促护林员更好履职。柳城县各乡级林长办公室与辖区内所有护林员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实时与护林员沟通,将最新的公益林、商品林、草地、湿地、获得林木采伐许可等范围发送至护林员手机,让护林员及时掌握各自责任区域的最新动态,促进森林资源的管护。
5.制定护林员考核办法,规范护林员工作。柳城县各乡级林长办公室要制定护林员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总分100分,包括宣传培训(10分)、日常巡护(25分)、资源管理(55分)、其他工作(10分)四大项内容,每一项内容制定详细的考评细则规范护林员工作。以考核结果作为来年续聘的依据。
6.利用现有软件,落地上图。利用ArcGIS软件将每一名护林员巡护区域以商品林、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进行细划,逐一制作红线范围图,每一红线范围标注护林员巡护村名、护林员姓名、电话,转换格式后导入奥维互动地图APP,护林员通过使用手机奥维互动地图APP的卫星图与导入的巡护红线范围,直观的掌握各自巡护区域。同时,“一乡一警”“一片一技”,县、乡两级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责任网格也按照此方法落地上图,实现一部手机、安装一个奥维互动地图APP,即能查看“一林一护”“一乡一警”“一片一技”基础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县、乡两级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责任区域范围。
(二)“一乡一警”工程。主要任务是加强乡镇林草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基层涉林涉草执法体系。在乡镇林长的领导下,每个乡镇辖区派出所指派 1名民警,负责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执法人员、专职(兼职) 护林员,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桂林发〔2022〕20号)履行各自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涉林刑事案件报案受理规定,严格执行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通报机制,严格按照规范的行刑衔接与案件移送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规范证据收集与认定,加强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协作,建立健全协同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或协助上级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
(三)“一片一技”工程。区划片区,明确“一片一技”林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是构建林草科技推广、培训、咨询和服务体系。由县科工贸局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建立数据库。根据柳城县林草资源分布情况和特点,将辖区内12个乡镇、3个农(林)场整合为2个片区,分别为河东片区(包括大埔镇和凉水山林场、龙头镇、伏虎农场、沙埔镇、太平镇、东泉镇、柳城华侨农场、凤山镇,河西片区(包括社冲乡、六塘镇、冲脉镇、马山镇、寨隆镇、古砦乡),每个片区选派1名林业科技特派员。
选派的林业科技特派员主要服务对象为各自片区群众,依据群众需求,结合各自的特长,不定期深入乡村开展林业科普和技术培训,特别是抓好种植大户、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工作,带出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骨干和乡土专家。引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林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地方林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培育、发展、壮大柳城县优势特色林业产业作出贡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四)“一村一策”工程。以规划为基础,编制“一村一策”森林经营方案。主要任务是明确村集体林地保护利用和经营方向。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区划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以县为单位编制集体林地森林经营方案,实现森林分类经营,提升全县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大埔镇、沙埔镇、东泉镇、凤山镇,以维护和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利用森林空间,建设竹笋基地,发展森林休闲康养产业。在石漠化、溶峰林谷地的六塘镇、马山镇、冲脉镇、太平镇、古砦乡,以维护和提升森林生态涵养功能为主,保护重点公益林,建设森林公园、培育景观生态林、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在南部高效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区的社冲乡,重点发展竹笋基地、竹笋及菌类深加工企业。充分征求各乡镇政府、农(林)场意见,明确村集体林地和国有农(林)场林地保护利用及经营方向,编制“一村一策”森林经营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四个一”基础工程是落实林长责任、实行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明确责任。县、乡党委和人民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也是“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级林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四个一”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成果由县级林长办公室汇总上图,建立数据库,并上报自治区、柳州市林长办公室备案,成果有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数据库。林长制成员单位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依照职责分工承担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和协同配合工作,同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协同推进。“一林一护”是林长制的“神经末”,是各级林长的“眼睛”,能全面感知林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一乡一警”是林长的“佩剑”,负责协调查处涉林草刑事犯罪案件,与“一林一护”同为保护性工程。“一村一策”工程和“一片一技”工程是林草资源发展工程。“四个一”工程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完整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四)强化保障。强化人员保障,各乡镇落实 1名民警,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建坚强有力的执法队伍,依法及时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落实护林员工资补助经费。强化人才保障,县科工贸局拓宽林业科技特派员选聘渠道,充实林业科技特派员队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林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