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信培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4-05-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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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信培(曾用名:兰信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冲脉镇冲脉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03)第072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蓝信培
2024年 5月7日
蓝信培(曾用名:兰信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冲脉镇冲脉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03)第072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蓝信培
2024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