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
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
联农带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经研究,现将《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联农带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 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
联农带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油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林发〔2023〕3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基地引领广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2〕28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柳城政发〔2023〕22号)、《柳州市园林和林业局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油茶种植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林园发〔2023〕9号)、《柳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及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利用好上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推进柳城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油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林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有关意见,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发动、搭建平台,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加快推进柳城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粮油安全,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收。
二、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程。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
《退化防护林改造技术规定》(2017)
(二)建设内容要求。
非耕地和非公益林内新造良种油茶,种苗要求使用2年生以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的油茶良种大苗(要求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结果);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或符合“油茶+N”的种植标准,种植面积单块1.5亩以上;造林小班
(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41%≤成活率≤84%为待补植,成活率≤40%为造林失败。
三、工作目标
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助力实现在2023-2025年我县良种油茶扩面提质目标,促进油茶产业发展。
四、资金来源、奖补流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柳城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奖补资金由柳城县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
(二)奖补方式、对象及标准
以项目申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模式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加入符合要求新型经营主体的个人及符合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油茶种植产业,按项目申报及完成时间顺序奖补,补助标准为种植第一年1500元/亩(依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基地引领广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2〕28号)。
(三)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可以个人或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其中以个人申报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其是否为脱贫户或监测户,非脱贫户或监测户的个人需要核实是否加入符合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以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其经营主体是否符合《柳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及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文件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型、订单收购带动型、代种代养带动型、入股分红带动型、土地流转带动型、务工带动型、服务联结带动型、培训服务指导型的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至少应符合以上8种类型中的一种,若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的不得申报。
2.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乡镇统一组织按项目建设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方式采取实地查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验收成果进行抽样验收。
3.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以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县乡村屯四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奖补对象整改。
4.资金拨付。公告无异议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收集申报个人银行账户(农户一卡通)或新型经营主体对公银行账户,由本局财务股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林源担任组长,副局长韦飚担任副组长,局营林和防治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局财务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林和防治股,负责2024年柳城油茶“双千”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检查验收,以及上报工作进度等。由副局长韦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春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加强信息公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项目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和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的沟通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技术标准,及时验收总结,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保证项目实施。
(四)加强项目监管。一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二是项目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项目实施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三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等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公示,公开公示情况应存档备查。
六、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产业项目立项建库、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要依规处理。
七、奖补期限
奖补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
2.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申报书(新型经营主体)
3.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新型经营主体)
4.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新型经营主体)
5.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个人)
6.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
项目 名称 | 建设 内容 | 必备条件 | 补助标准 |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 | 油茶种植 | 1、新种植单块1.5亩以上; 2、非耕地和非公益林内新造良种油茶,油茶造林要求使用2年生以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的油茶良种大苗(要求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结果);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或符合“油茶+N”的种植标准;造林小班(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41%≤成活率≤84%为待补植,成活率≤40%为造林失败。
|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为种植第一年1500元/亩。 |
注:项目建设“必备条件”是项目建设需要达到的最基本基础条件和建设要求,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将不能纳入扶持项目、获得补助资金。 |
附件2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申报书
(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名称: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
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 |
项目名称 | |
1.定额补助 |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
立项依据 | |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 |
项目建设进度 | |
项目实施地点 |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 |
项目预期效果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新型经营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新型经营主体)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业主 | 项目实施地点 | 市财政补助(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市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等) | 优先扶持条件(三证情况) | 备注 |
合计 |
附件4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名称: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一、项目完成情况核验
(一)项目基本信息核验 | |||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 是√ 否 | ||
项目计划文件及资金文件是否齐全 | 是√ 否 | ||
项目实施的变更、调整请示、批复是否齐全 | 是√ 否 | ||
初验材料是否齐全 | 是√ 否 | ||
(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核验 | |||
计划内容 | 核验实际完成数 | 计划与实际完成差异数 | |
(三)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
计划扶持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计划与实际支出差异数 | |
合 计 | |||
(四)项目管理情况 | |||
1.项目组织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或签订项目责任书) | 是√ 否 | ||
2.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 是√ 否 | ||
3.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 有 无√ | ||
4.设备采购及工程类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是否齐全 | 是√ 否 | ||
5.物资发放公示、签领单据是否齐全 | 是√ 否 | ||
6.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 是√ 否 |
二、项目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 |||||
验收结论 及建议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组专家情况 | |||||
专家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业务专长 | |
组 长 | |||||
副组长 | |||||
成 员 | |||||
成 员 | |||||
成 员 |
附件5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个人)
申请人签名 (指模) | 身份证号码 | ||||||||
属性(包括监测户、脱贫户、一般户) | 是否加入新型经营主体及加入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 联系电话 | |||||||
一卡通账号 | |||||||||
申报补助项目情况 | |||||||||
序号 | 实施地点 | 实施时间 | 出产收入时间 | 申报规模数(亩)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小计: | |||||||||
验收情况 | |||||||||
序号 | 实施地点 | 实施时间 | 出产收入时间 | 核定规模数(亩) | 核定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小计: |
项目所在地乡镇(华侨管理区):
合计申请补助金额(元) |
合计核定补助金额(元) |
申请人确认 |
申请人签名(手模): 年 月 日 |
新型经营主体意见 (盖章) |
签名: 年 月 日 |
村委查看和申报意见(盖章) |
签名: 年 月 日 |
乡镇验收组意见 |
验收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盖章) |
乡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乡镇(华侨管理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6
2024年柳城县乡村振兴油茶“双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新型经营主体材料清单:
1.申请拨款报告原件
2.项目申报书(需签字、盖章)
3.经营主体相关会议纪要加盖公章 (主要是关于是否申请项目、项目补助资金用途、项目收益分红等内容)
4.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5.涉及承包性质的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
6.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种苗相关证明材料(“两证一签”复印件,即:植物检疫证、种苗检验证、良种标签)
9.乡镇、村级公示原件或者复印件
10.乡镇、村级公示图片 (近远各一张)
11.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12.验收图片 (图片上表明时间、地点、事项)
个人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需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一卡通”账号信息复印件
4.种苗相关证明材料(“两证一签”复印件,即:植物检疫证、种苗检验证、良种标签)
5.涉及承包性质的提供承包合同复印
6.加入新型经营主体的证明材料(入会协议、会员证明、可证明该新型经营主体性质材料)
7.乡镇、村级、屯级公示原件或者复印件
8.乡镇、村级、屯级公示图片 (近远各一张)
9.验收图片 (图片上表明时间、地点、事项)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