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的通知【桂林规发〔2023〕10 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12-22

桂林规发〔2023〕10 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局直属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近年涉林领域执法职责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我局组织修订了《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经 2023 年第 15 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印发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办规字〔2017〕1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规发〔20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

        2.适用说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6 日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的通知【桂林规发〔2023〕10 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23-12-22 11:00    |  作者:

桂林规发〔2023〕10 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局直属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近年涉林领域执法职责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我局组织修订了《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经 2023 年第 15 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印发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办规字〔2017〕1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规发〔20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

        2.适用说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