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经研究,现将《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
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林业局《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防护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操作规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广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桂林财发〔2023〕50号)、《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2023〕3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积极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增收,助力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要求。
人工造乔木林以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造林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我县将发展油茶人工造林,补助标准900元/亩,面积630亩;封山育林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实施,建设标准100元/亩,面积3600亩;退化林修复以现有林补植补造、更新改造为主,结合实际情况,我县将对全县范围内的退化林进行更新改造,补助标准650元/亩,面积12000亩。
二、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程。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
《退化防护林改造技术规定》(2017)
(二)建设内容要求。
1.人造乔木林(油茶人工造林)
人工造乔木林(油茶人工造林)以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造林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进行造林,禁止在公益林、基本农田、耕地及采伐天然林种植油茶。油茶人工造林要求及标准依据《柳城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油茶造林要求使用2年生以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的油茶良种大苗(要求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结果);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20 亩以上(含20亩,指在项目实施地块间水平距离1公里范围内的面积);造林小班(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41%≤成活率≤84%为待补植,成活率≤40%为造林失败。
2、退化林修复(松树等退化林更新改造)
退化林修复采取块状皆伐更新、带状采伐更新、单株采伐补植更新等方式改造,改造对象包括2022年以来全县范围内人工商品林地上达到采伐年限且连片1.5亩以上的松树(为巩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成果)、人工商品林地上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的其他树种,结合《柳城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项目实施优先修复顺序为油茶纯林(面积1.5亩以上)、麻竹纯林(面积1.5亩以上)、油茶+N(油茶造林株数不低于53株/亩且造林密度合理,伴生树种对油茶应“上不遮光、下不抢肥、采伐不压损”,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桉树+油茶(单位和个人申报桉树退化林修复面积300亩以下+油茶种植面积不少于10%;单位和个人申报桉树退化林修复面积300亩以上+油茶种植面积不少于40亩)、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桉树纯林等,种植打造生态功能好、经济效益高、固碳能力强的多功能森林。
3、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要求在全县天然林范围内选取连片2000亩以上的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实施,在封育期间,禁止采伐、砍伐、放牧、割草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植物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项目要求当地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对计划封育的地方进行规划,分区划片,制定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用于开展育林措施、封禁设施安装、封育管护等。
三、项目建设期。
2023年—2024年。
四、资金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一)资金来源。
1.项目资金为国家下达我县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872.7万元。
2.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及验收费用由本局自筹资金支出。
(二)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1.林农项目申请:符合项目条件的种植农户填写项目申请表报至乡镇林业业务负责部门,乡镇林业业务负责部门完成外业勾图及项目初审后,将本乡镇项目申请材料汇总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项目作业设计: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工作。
3.项目验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按项目建设技术要求,分批次、分阶段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查验并现场填写相关验收表格材料方式。
4.项目公示阶段。验收结果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确定最终补助名单、面积及补助金额,将经审核后最终拟补助农户名单、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在县、乡、村、屯公开栏公示。
5.项目补助兑现工作:公告无异议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收集种植农户银行账户(农户一卡通),由本局财务股将补助资金一次性转到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上,做到合格一批兑现一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林源担任组长,副局长贲剑锋担任副组长,营林和防治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财务股、局办公室等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林和防治股,负责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检查验收,以及上报工作进度等。由副局长贲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春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规范资金管理。按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及时验收总结,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保证项目实施。
(三)加强项目监管。一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报送项目实施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
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
工程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2.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
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
林工程任务)项目申报表
3.项目验收报告书(样板)
附件1
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项目 名称 | 建设 内容 | 必备条件 | 补助标准 |
人造乔木林建设项目 | 油茶人工造林 | 1、 以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造林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伐迹地、火烧迹地; 2、 油茶造林要求使用 2 年生以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的油茶良种大苗(要求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结果); 3、 种植密度不低于 53 株/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20 亩以上(含20亩,指在项目实施地块间水平距离1公里范围内的面积); 4、 造林小班(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41%≤成活率≤84%为待补植,成活率≤40%为造林失败。 |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900元/亩,总补助面积630亩。 |
退化林修复 | 松树等退化林更新改造 | 1、以现有林补植补造、更新改造为主,结合实际情况,全县范围内人工商品林地上达到采伐年限且连片1.5亩以上的松树、人工商品林地上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的其他树种; 2、采取块状皆伐更新、带状采伐更新、单株采伐补植更新等方式改造,项目实施优先修复顺序为油茶纯林(面积1.5亩以上)、麻竹纯林(面积1.5亩以上)、油茶+N(油茶造林株数不低于53株/亩且造林密度合理,伴生树种对油茶应“上不遮光、下不抢肥、采伐不压损”,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桉树+油茶(单位和个人申报桉树退化林修复面积300亩以下+油茶种植面积不少于10%;单位和个人申报桉树退化林修复面积300亩以上+油茶种植面积不少于40亩)、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桉树纯林等; 3、修复树种造林种植密度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造林小班(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 |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650元/亩,总补助面积12000亩。 |
封山 育林 | 封山 育林 | 1、在全县范围内天然林选取相对连片2000亩以上的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实施; 2、在封育期间,禁止采伐、砍伐、放牧、割草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植物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 3、项目要求当地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对计划封育的地方进行规划,分区划片,制定管理办法。 4、项目资金用于开展育林措施、封禁设施安装、封育管护等。 |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100元/亩,总补助面积3600亩。 |
注:1.项目建设“必备条件”是项目建设需要达到的最基本基础条件和建设要求,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将不能纳入扶持项目、获得补助资金。2.项目实施为2023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3.人造乔木林建设项目按项目上报时间及验收合格情况优先满足。 |
附件2
柳城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
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任务)项目 | |||||
申请人(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地点 | 凤山乡镇 大湾村委 高街屯 | |||||
申请补助 规模(亩) | 申请补助标准(元/亩) | 申请补助 金额(元) | ||||
申请人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人(单位) 承诺 |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实施; 二、提供实施地点的林地佐证证明(林权证、租地合同或者村委证明);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意见 | ||||||
村民小组长(屯长)意见 | 村委意见 |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林业业务负责部门意见 | 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意见 |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项目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 |||||
验收结论 及建议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 ||||
验收组专家情况 | |||||
专家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业务专长 | |
组长 | |||||
副组长 | |||||
成员 | |||||
成员 | |||||
成员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