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西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来了
为促进我区汽车更新消费,加快推动我区家电以旧换新,日前,自治区商务厅出台了广西汽车和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置换补贴实施细则,对符合补贴标准的消费者给予2000-5000元的购车补贴,给予500-1000元的家电补贴。
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5000元
广西率先启动“焕新启程•驾驭精彩”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从4月28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2000-5000元购车补贴。
补贴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活动结束(补贴名额发完即止)。消费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起通过云闪付App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
按活动规则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广西牌照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范围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其名下的符合规定的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时间在2024年4月28日至活动结束日期之间,最迟不能晚于新购车辆发票开票日期14天。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应当取得当地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4月28日(含)至活动结束之间。
转让及新购乘用车新车均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发放2000-5000元“以旧换新”购车补贴,名额7500份。消费者按照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对应档次进行申请,一名消费者仅限申请1次补贴,单次限申请1台乘用车新车补贴。1辆乘用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请,不得同时参与国家更新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最高1000元
自治区商务厅开展2024年广西“老宅新貌·智享生活”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从4月30日起,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个人业主消费者,给予500-1000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活动结束(补贴名额发完即止)。个人业主消费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到云闪付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申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对象
在活动期间内,开展存量房、二手房装修或厨房、卫生间等局部改造,并与参加活动的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的个人业主消费者。
补贴和收旧范围
(一)补贴范围
本次活动重点支持消费者购买以下大宗家电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干衣机(烘干机)、蒸烤一体机等家电产品,购买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三级能效以上,具有统一的国标商品编码。
(二)收旧范围
消费者送交的旧家电须为: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等5种家电,但和购买的新家电不限定为同品类家电。
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按消费者与参加活动的装修企业所签订的合同金额发放500元-1000元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名额20900份。本次活动名额一次性投放,个人业主消费者仅可按照合同金额对应档次进行申请,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1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的家电企业购买家电,按照补贴核销要求,进行核销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