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柳城人社发〔2020〕10号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创业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至6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创业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
柳城县内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下称市场主体)
申请条件
1.创办者为广西户籍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
2.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在柳城县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补贴之日1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在经营的;
3.2020年1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三)补贴标准
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柳城县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申请的,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收复印件);
4.近6个月经营记录(开户银行流水单、购销票据、纳税单据等均可)复印件;
5.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包含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提交扶贫手册复印件或者迁出地县发改局出具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身份证明;属农民工技能大赛参赛的,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或参赛获奖证书或参赛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可证明亏损的材料;
7.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申请的,提交相关出资或入股证明(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及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一份营业执照只允许1人申请(原件核对后退还,收复印件);
8.申请人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二、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0772-7612081
附件1.《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6号)
附件1:桂人社发[2020]6号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pdf
2.《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号)
附件2:桂人社规〔2018〕11号 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doc
3.《柳城县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表》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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