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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教字[2019]27号关于印发《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2-17

  柳 城 县 教 育 局 

  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柳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柳 城 县 公 安 局    

    柳 城 县 民 政 局     

  柳 城 县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文 件    

  柳 城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柳 城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柳 城 县 市 场 监 管 局 

  柳 城 县 消 防 救 援 大 队   

          

  柳城教字〔2019〕27号 

    

  关于印发《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城县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56号)》 

  3.《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柳城县教育局       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柳城县公安局 

    

    

     柳城县民政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柳城县市场监管局      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 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56号)要求,现就全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伟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韦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家菘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明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莫永锋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龙周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严秋杰 县公安局副政委 

         肖文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钟  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乔  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邹彩芬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赖  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吕秋雄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杨明光担任(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张昭文担任(兼),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 

  三、治理任务 

  (一准入一符合本办园件但关证件齐全无证儿园对因年久远其他客原因法办理许可地证明环保动产记等置证明的由县人政府协相关门联合统一研解决出具相证明件。 

  1.防许可1998年9月1之前设使用建筑体合生改扩改变使性质以及建300平米以或者投资30万以下,需要理消防计审、消防验收和收备案抽必须符合全要求1998年9月1日建筑面积大于 100方米的儿所幼儿的儿用房童游厅等室儿童动场所建设位应依申请防设计查和防验收其他儿园类设工建设位应理消防收备案依法不要取施工许证的设工不进行防验备案理消设计审验收或收备手续依法供建设程规许可证施工能提民政协调相部门合核查出具够证明筑合性的合替代明文件于申办理防手 

  2.屋安全定报组织房城乡设部加强园 房屋全排查对存安全隐的疑危房督促及 委托备房屋全鉴资质的构进房屋安鉴定据危 

  房类别进行治,防止事故生,确保园舍2011年以来新建的儿园不要提房屋安鉴定告。 

  3.学许可由教部门牵编制场监管部门同参与为办办学许手续供便利申请立公办儿园应当按国家自治区定的件和程县级及上教部门和构编部门批事业单登记理暂 

  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县部门提申请并取得办学办学许准设立非营性民办儿园当按照关规定向所在民政门办民办企业单法人批准立的利性民幼儿应当照有规定所在市场监部门理企业人登登记理机对符合记条的民办儿园法核发人登证或业执 

  4.饮许可提供饮服务幼儿应当依法得事业 

  位法证书办非业单位人登证书或业执再 当地场监管门申食品经许可或小餐登记 

  (二整改大安全生隐办园件和师配备 本合但存在定问的无证儿园对园舍教设施 全设施教师伍建设保教量等方存在不合格 限期整期间好重监控保在幼儿的全和通过改达到准的由相关政审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营业执(营利幼儿)、经营餐饮记证等照的批核发并做各部门间的监互动作。 

  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 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到位。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日 常监管,指导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完成升级达标。 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幼儿 

   园的检查指导,督促无证幼儿园落实安保措施,完善安保、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园舍房屋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督促幼儿园及时委托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卫生健康部门要从卫生保健、饮用水卫生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 市场监管部门要从食品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 

  (三)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 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 

  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相关许可证,由教育、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许可证照,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教育部门要妥善安置被取缔无证幼儿园的幼儿,切实保障幼儿受教育的权利。  

  四、治理步骤 

  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核查告知阶段(2019年12月底前)。部署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分类、登记、造册,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底数清、问题明、档案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无证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治理,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前)。2020年4月底前,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 

      2020年5月底前,成立联合执法组,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2020 年10月底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2020年11月底前,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进行整改的幼儿园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而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梳理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所有整改幼儿园的证照发放完毕,实现合法运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实发领导小的牵作用实部入开好无证儿园项整治保治理作如 

  (二)明确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摸底排查、政策宣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的具体计划指导、沟通协调、检查督促,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牵头组织对符合建筑、消防前置性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进行现场核查,并按审批流程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机构编制部门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事业法人登记制度,及时为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3.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4.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幼儿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清理整顿执法中出现的违法事件依法及时处理,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5.民政部门要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6.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幼儿园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并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 

  7.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建设、园舍房屋安全和消防许可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督促幼儿园及时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 

  8.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无证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幼儿保健、卫生安全、膳食营养、常见病防治和健康知识宣教等工作,做好在园工作人员每年健康体检工作。 

  9.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证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对其食堂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 

  10.消防救机构责对幼消防安责情开展督抽查督促位落实体责加强儿园灾隐患查整,配合房城门开展合消 

  (三)形成长效机制。畅通映意的渠道并公监督报电话信箱健全部工作研判应急反 机制妥善处突发维护会稳定健全查摸底组织底原则每年安排在4月和10 月。查摸底建立证幼儿做到据真信息有办园向或建中的证幼相关门要前介入督促按标准程序期间允许招法按照准筹的要及制止 

柳城教字[2019]27号关于印发《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7 10:50    |  作者:

  柳 城 县 教 育 局 

  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柳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柳 城 县 公 安 局    

    柳 城 县 民 政 局     

  柳 城 县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文 件    

  柳 城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柳 城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柳 城 县 市 场 监 管 局 

  柳 城 县 消 防 救 援 大 队   

          

  柳城教字〔2019〕27号 

    

  关于印发《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城县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56号)》 

  3.《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柳城县教育局       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柳城县公安局 

    

    

     柳城县民政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柳城县市场监管局      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柳城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 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56号)要求,现就全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伟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韦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家菘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明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莫永锋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龙周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严秋杰 县公安局副政委 

         肖文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钟  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乔  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邹彩芬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赖  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吕秋雄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杨明光担任(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张昭文担任(兼),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 

  三、治理任务 

  (一准入一符合本办园件但关证件齐全无证儿园对因年久远其他客原因法办理许可地证明环保动产记等置证明的由县人政府协相关门联合统一研解决出具相证明件。 

  1.防许可1998年9月1之前设使用建筑体合生改扩改变使性质以及建300平米以或者投资30万以下,需要理消防计审、消防验收和收备案抽必须符合全要求1998年9月1日建筑面积大于 100方米的儿所幼儿的儿用房童游厅等室儿童动场所建设位应依申请防设计查和防验收其他儿园类设工建设位应理消防收备案依法不要取施工许证的设工不进行防验备案理消设计审验收或收备手续依法供建设程规许可证施工能提民政协调相部门合核查出具够证明筑合性的合替代明文件于申办理防手 

  2.屋安全定报组织房城乡设部加强园 房屋全排查对存安全隐的疑危房督促及 委托备房屋全鉴资质的构进房屋安鉴定据危 

  房类别进行治,防止事故生,确保园舍2011年以来新建的儿园不要提房屋安鉴定告。 

  3.学许可由教部门牵编制场监管部门同参与为办办学许手续供便利申请立公办儿园应当按国家自治区定的件和程县级及上教部门和构编部门批事业单登记理暂 

  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县部门提申请并取得办学办学许准设立非营性民办儿园当按照关规定向所在民政门办民办企业单法人批准立的利性民幼儿应当照有规定所在市场监部门理企业人登登记理机对符合记条的民办儿园法核发人登证或业执 

  4.饮许可提供饮服务幼儿应当依法得事业 

  位法证书办非业单位人登证书或业执再 当地场监管门申食品经许可或小餐登记 

  (二整改大安全生隐办园件和师配备 本合但存在定问的无证儿园对园舍教设施 全设施教师伍建设保教量等方存在不合格 限期整期间好重监控保在幼儿的全和通过改达到准的由相关政审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营业执(营利幼儿)、经营餐饮记证等照的批核发并做各部门间的监互动作。 

  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 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到位。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日 常监管,指导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完成升级达标。 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幼儿 

   园的检查指导,督促无证幼儿园落实安保措施,完善安保、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园舍房屋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督促幼儿园及时委托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卫生健康部门要从卫生保健、饮用水卫生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 市场监管部门要从食品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 

  (三)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 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 

  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相关许可证,由教育、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许可证照,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教育部门要妥善安置被取缔无证幼儿园的幼儿,切实保障幼儿受教育的权利。  

  四、治理步骤 

  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核查告知阶段(2019年12月底前)。部署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分类、登记、造册,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底数清、问题明、档案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无证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治理,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前)。2020年4月底前,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 

      2020年5月底前,成立联合执法组,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2020 年10月底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2020年11月底前,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进行整改的幼儿园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而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梳理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所有整改幼儿园的证照发放完毕,实现合法运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实发领导小的牵作用实部入开好无证儿园项整治保治理作如 

  (二)明确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摸底排查、政策宣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的具体计划指导、沟通协调、检查督促,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牵头组织对符合建筑、消防前置性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进行现场核查,并按审批流程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机构编制部门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事业法人登记制度,及时为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3.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4.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幼儿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清理整顿执法中出现的违法事件依法及时处理,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5.民政部门要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6.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幼儿园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并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 

  7.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建设、园舍房屋安全和消防许可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督促幼儿园及时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 

  8.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无证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幼儿保健、卫生安全、膳食营养、常见病防治和健康知识宣教等工作,做好在园工作人员每年健康体检工作。 

  9.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证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对其食堂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 

  10.消防救机构责对幼消防安责情开展督抽查督促位落实体责加强儿园灾隐患查整,配合房城门开展合消 

  (三)形成长效机制。畅通映意的渠道并公监督报电话信箱健全部工作研判应急反 机制妥善处突发维护会稳定健全查摸底组织底原则每年安排在4月和10 月。查摸底建立证幼儿做到据真信息有办园向或建中的证幼相关门要前介入督促按标准程序期间允许招法按照准筹的要及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