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1〕48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城县大面积停电
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21年修订)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
2.1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电力企业
2.5专家组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2预警
3.3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响应措施
4.3县级层面应对
4.4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5.2事件调查
5.3善后处置
5.4恢复重建
6 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技术保障
6.5应急电源保障
6.6资金保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按照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柳城县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规范柳城县行政区域内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柳城县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4.1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在柳城县党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通过综合协调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电网恢复、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2 属地为主、分工负责
根据行政区域、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级本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各有关部门及单位主要职责详见附件3)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柳州柳城供电局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各发电企业要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重要电力用户、部门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4.3 保障民生、维护安全
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中,将保障民生、维护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避免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有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区域、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涉及民生的用水、用气等供电。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4 全社会共同参与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各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根据《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柳城电网属于县级电网,不涉及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根据柳城电网实际情况,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柳城县人民政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成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或按照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批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当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各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2。)
2.2 乡镇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当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联合处置。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各级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专家组
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县气象局、水利局、公安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
3.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县科技工贸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二个等级。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县级层面应对
4.3.1 部门应对
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收集汇总事件信息,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2)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
(3)指导督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电力企业和事发地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
4.3.2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
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自治区、柳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自治区、柳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事发地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县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与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协调;
(4)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5)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6)研究决定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决策;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按照程序及时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有关部门。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人民政府或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柳城中队、县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事发地各级政府及通讯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1.1 本预案实施后,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完善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机制,并报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备案。
7.1.3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编制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备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3.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各有关部门及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1
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按照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柳城电网属于设区的县级电网,不涉及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
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备注:各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参照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县级市电网减供负荷。〕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展改革局、应急局、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武装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柳州海事局驻柳城办事处、武警柳城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城生态环境局、柳州柳城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事发地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和相应工作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以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初始信息研判结果,提出预警、响应的建议;办理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负责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电力恢复组
组成:由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应急局、水利局、气象局、武警柳城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柳州柳城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三、新闻宣传组
组成: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公安局、应急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委网信办,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综合保障组
组成:由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应急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柳城生态环境局,柳州柳城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对因大面积停电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好预警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五、社会稳定组
组成: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工贸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武装部、武警柳城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 3
柳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主要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负责和相关部门按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有关规定安排重大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积极向自治区、柳州市发展改革委争取救灾资金支持灾后建设工作;负责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引起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指导有关应急安全活动,提出相关处置意见,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对于地震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负责提供地震三要素及地震趋势判定意见;负责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负责履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各电力运营单位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电力恢复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各级停电事件状态下应急处理、事故救援等的通讯畅通;负责综合保障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有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学生安抚及校园稳定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社会稳定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协助做好消防工作;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乡镇民政部门及时将因大面积停电事件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定程序申请纳入保障范围。协调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工作。
县财政局:及时启动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及时到位;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地质灾害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负责地质灾害勘查、预警预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防治措施,为救灾抢修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提供测绘应急保障;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发布的预警信息,监管与指导县政公用设施建设、供水企业、供气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抢险队伍;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柳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好预警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预警预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协调和指导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公路、水路运输;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港口设施的保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协调应急抢险调配,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负责疏导公路、城区轨道交通,疏散、安抚滞留旅客;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协调有关电力企业合理利用水能,向相关部门提供水利信息等技术支持;负责突发事件区域水利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处置洪涝灾害、水利工程的抢险和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员抢救、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社会防疫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等管理;负责指导事发地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各检验机构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负责保障广播电视传输播出单位正常运转,引导舆论及时发布处置进展情况;负责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委网信办:组织协调开展网络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新闻宣传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向县政府气象防灾成员单位及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未来天气情况,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共气象服务;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柳州海事局驻柳城办事处:负责监控柳城港各港区水上通航动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水上通航秩序正常;保障、协调和指导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内河运输;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柳城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调集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武警柳城中队:协同有关方面保卫重要目标,制止违法行为,开展人员搜救、维护社会治安和疏散转移群众等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负责组织指导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火灾事故调查;负责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柳州柳城供电局:成立本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令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柳城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当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联合处置。负责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电力企业: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制;负责本单位在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组织现场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供电;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中国移动柳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柳城分公司: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机制,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