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1〕41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城县糖料蔗“双高”基地
建后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城县糖料蔗“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糖料蔗“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工作方案
柳城县22.35万亩糖料蔗“双高”基地(以下简称“双高”基地)已基本建设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工作,巩固“双高”基地建设成果,确保发挥长期稳定效益,落实和完善工程建后与实施主体管护能力相适应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确保“双高”基础持久、稳定、高效地发挥作用,根据区、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双高”基地管护工作方案。
一、管护对象
“双高”基地片区内土地平整项目已建成的渠、路、过路涵等及配套工程设施和水利化项目建设工程各项设施及配套工程设施。
二、产权及使用权归属
“双高”基地建设有政府组织建设和经营主体自建两种模式,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双高”办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建立技术档案,明确项目管理主体。竣工验收后,采取政府组织建设或经营主体自建模式的片区都要将使用权移交给项目所在村屯种植专业合作社,并签订好工程管护移交协议。产权和使用权属于全体合作社成员,由合作社进行日常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双高”基地各设施正常发挥作用。
三、管护责任
为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双高”基地建后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推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强化管理职能。
县“双高”基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柳城县“双高”办负责组织各建设主体按程序申报项目、“双高”基地选点、土地确权流转等工作;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开展土地整治、机耕道路建设、水利化建设,对“双高”基地建设负有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双高”基地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情况,“双高”基地建后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后,其承担的职责转由柳城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履行。
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负责协助制定管护组织章程,明确合作社和社员责任和义务,督促社员交纳维护管理费。监督合作社合理进行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
村委职责:负责宣传教育群众爱护“双高”基地设施;负责协调处理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矛盾纠纷。
合作社的职责:负责“双高”基地的资产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双高”基地的安全高效使用,制订管护组织章程,合理收取管理费用,定期公开“双高”基地资产管理、运行和维护情况,做好费用收支的公开,做好“双高”基地内灌溉供水计划。
社员的职责:爱护“双高”基地设施,保护“双高”基地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按时交纳管理费,服从合作社关于“双高”基地管护工作的合理安排,积极参与合作社组织的管护活动,同时经常性做好自家地块周边道路、管渠的管护工作。
四、管护措施
根据“双高”基地项目片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的措施:
(一)成立运行管护小组。管护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根据项目大小可增加人员),其中1人任组长,基本上按住址所在区域进行分工,方便管护。主要公用设施实行专人管护,责任承包,严格使用制度,避免“人人使用、人人不管”。
(二)督促落实项目管护责任。把管护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管护人员,管护人员主要负责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同时每年结合农事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特别是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后,合作社要及时组织群众维护损毁的设施,清除沟渠杂草、淤泥等障碍物,修复田间路面,确保项目工程正常运行。
(三)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管护工作,宣传教育群众充分理解“双高”基地的管护不仅仅是少数村干部和管护人员的责任,也是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己的事,引导群众树立好自身责任意识。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向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深入细致地宣传教育,使项目工程使用管护工作深入民心,让群众自愿参与,共同爱护工程设施。
(四)制定运行管护计划和使用办法,按照计划实施管理。根据要求,管护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对沟渠中的少量淤积进行清理、疏通;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阶段清淤及道路受损部位维护;每年农作物收割后,组织进行年终检查维护,加强对项目区的运行管理。
(五)对公用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公共维护基金,保证公用设施长期服务大众。
(六)建立奖惩制度。对管护公共设施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则提出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惩罚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管护资金筹措
根据各片区群众制订的管护办法收取管护资金,由“双高”基地项目片区所有受益群众共同承担,管护资金主要用于管护人员的补贴、管渠维修、道路养护、设备维修等支出。
附件:1.“双高”基地管护机构设置和管护人员情况表
2.“双高”基地项目管护制度
3.“双高”基地项目竣工工程设施移交清单
附件1
“双高”基地管护机构设置和管护人员情况表
姓名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内容 | 备注 |
组长 | 全面主持所在项目片区的过程项目维护 | ||
成员 | 对责任片区进行日常工程管护 | ||
成员 | 对责任片区进行日常工程管护 | ||
附件2
“双高”基地项目区工程管护制度
为确保柳城县“双高”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建立管护制度。
一、管护人员的确定:根据“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基本原则,该项目实施后,柳城县XX镇XX村XX屯为受益者,理所当然应承担起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任务,是项目的管护主体。
二、管护责任的落实。管护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擅自将工程及设备变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对明确的管护人员,在项目建设完工验收移交后,就必须按规定对移交内容进行管护。
三、管护范围。管护范围为项目区界线范围内田间设施的管护责任,主要包括:(1)土地平整工程(2)灌排与排水工程 (3)田间道路工程,具体见项目移交清单(附件3)。
四、工程管护措施及要求
(1)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项目建成涉及的片区要首先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每项工程都不能低于设计标准。
(2)是严格执行工程管护制度。所有的竣工项目,柳城县xx镇xx村XX屯要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做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附件3
项目竣工工程设施移交清单
建设内容及编号 | 数量(米或者其他) | 完成规格 | 材质 |
土地平整工程 | |||
“小块并大块” | XX亩 | ||
田间道路工程 | 泥结石 | ||
生产路01 | |||
…… |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
排灌渠01 | 浆砌石 | ||
…… | |||
灌溉管道 | PE管 | ||
蓄水池 | C25砼 | ||
其他 | |||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