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10-09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发〔2020〕6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 年9 月30 日

(此件可依申请公开)

— 2 —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为更好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

署,建立完善信用制度框架,深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致力打造“信用广西”亮丽名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基本原

则,深入分析和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利用3 年

左右时间,着力抓基础、补短板、强应用、重创新,切实解决我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信用广西建设取得新突

破、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良好的信

用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底,启动信用立法前期工作并形成初步调研成果;

制定出台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建成具

备自动发起、响应、拦截、反馈等动态协同功能的信用联合奖惩

应用系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推

进信用评价应用和分级分类监管,培育信用监管示范行业,以信

— 3 —

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到2021 年,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公共信用

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完整性、时效性全面提升;

引导有条件的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分批接入国家“信易贷”平台,

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

景;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若干获得国

家层面认可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到2022 年,力争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信

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提升;建成以信用为

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分级分类、失信成本大幅提升、

“互联网+”和大数据特征充分体现的新型监管机制;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信用建设的重点任务基本

完成,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形成广西

信用建设经验和特色,展示“信用广西”名片,推动我区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弥补制度短板,加快信用立法和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1.加快推进我区信用立法工作。结合我区信用发展现状和实

际需求,着力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启动信用立法

前期工作,深入开展信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

方意见,组织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按程序

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4 —

司法厅负责)

2.推进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将信用监管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

手段,持续推进各行业信用建设,并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

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各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开展行业主

体信用综合评价,充分挖掘行业管理数据,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

准的依据。(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强化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启动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期项目建设,迭代升级开发平台功能模块。完善广西公共信用

信息平台的数据信息、服务接口、运维管理、数据安全、共享应

用等管理规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数据分析及异议处理,

实现可视化展示。统筹推进部门、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到2022

年底基本形成横向联通各部门、纵向联接各市的信用信息平台总

体架构,自治区与市级平台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共享。深化信用平

台与“一网通办”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利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

化平台将信用模块嵌入业务系统,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

信用报告作为对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全区各

级信用门户网站功能,丰富相关栏目和内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开。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

息数据归集标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

年版)》,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提高数据归集的规范性、

— 5 —

准确性和时效性。继续加强“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

罚信息)及“红黑名单”、各类信用承诺、联合奖惩案例、“信易

+”等重点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按照国家标准,逐步探索行政

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

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的公开,拓展公共

信用信息公示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依托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积极

探索自然人基础信息征集入库,实现个人身份信息、“五险一金”

等相关个人基础信用信息的及时、准确归集。进一步强化公务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群体个人信

用信息的常态化归集机制,推进其他重点行业人群专题信息库建

设,完善个人信用档案,为推广“信用惠民”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

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联合奖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6.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各类信用承诺制度,拓

展信用承诺类型,丰富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加大信用承诺公示力

度。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对信用状况良好、

按规定提供书面承诺的申请人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加快办理进度。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

— 6 —

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申请人,视情

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推动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

复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全覆盖。(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

7.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

定全区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统一标准,以公共信用评价结果、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作为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依据,按信用等

级高低对其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

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

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

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

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8.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建设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结

合我区实际依法依规建立以全国统一标准为主、兼具地方特色的

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

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

惩戒大格局。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

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

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

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

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 7 —

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引导失信市场主体积极开

展信用修复。加大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严格按流程、按规定

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定期对已修复案例实施核查、复查。建立健

全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自治区发

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信用应用,促进信用便民惠企。

10.加强“信易贷”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制定“信易贷”

工作方案,建设广西“信易贷”平台并接入国家“信易贷”平台,

鼓励有条件的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分批接入广西“信易贷”平台,

积极推动引导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充分发挥信用

信息的应用价值,有效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数据融合,

加快推进我区“信易贷”工作。加强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逐步探索地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守信主体

的融资支持力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

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使“无形的信用”成为“有用的资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银保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

头负责,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11.大力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推广“信易批”、“信易

— 8 —

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应用,为守信主体在行

政府审批、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

不断扩大“信易+”应用场景。结合民生领域新兴业态发展特点,

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

地产、劳动用工、住房保障、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人民群众信用获得感。(全区各级行

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规范行业发展,推进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化。

12.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培育本地信用服务企业,

发展基于信用的大数据创新应用和服务产业,支持信用服务机构

开发、创新信用产品,鼓励政府机构在行政管理中使用第三方信

用报告。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信用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

信用服务市场经营环境。(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有效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

作用,建立行业自律管理规则,开展会员机构信用评价,进行分

类管理。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准则和

行为规范,定期开展诚信教育和职业培训。(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信用宣传,营造社会诚信良好环境和氛围。

14.切实加强信用业务培训。采取专题培训、网络培训、座

谈交流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涉及信用工作的人员学习掌

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评价和修复等方法,熟悉

— 9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内容,熟练使用信用信息

平台开展相关业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

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持续推动诚信宣传教育。依托电视、报刊、各级信用门

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

作用,发布信用动态、解读信用政策文件及知识,广泛开展各类

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各类诚信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诚

实守信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广西信用工作,讲好“信用广

西”故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联席会议,各市、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工作的指导、督导。定期召开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协调解决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

实到位。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

要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各部门之间、上

下级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信用广西建设的强大合力。(自治

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广西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

别负责)

— 10 —

(二)健全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全区各级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理保障信用基

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信用示范性工程、信用宣传、政府购买第三

方信用咨询服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全区

各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逐级压实责任。参照国家各项信用工

作指标,科学合理制定我区年度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对

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逐年增加在全区绩效考核

中的权重和分值。适时组织对各市及自治区各部门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梳理解决突出问题。建立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

进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编办〔绩效办〕、自

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

自治区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年10 月9 日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2020-10-09 14:50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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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发〔2020〕6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 年9 月30 日

(此件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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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信用广西建设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为更好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

署,建立完善信用制度框架,深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致力打造“信用广西”亮丽名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基本原

则,深入分析和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利用3 年

左右时间,着力抓基础、补短板、强应用、重创新,切实解决我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信用广西建设取得新突

破、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良好的信

用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底,启动信用立法前期工作并形成初步调研成果;

制定出台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建成具

备自动发起、响应、拦截、反馈等动态协同功能的信用联合奖惩

应用系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推

进信用评价应用和分级分类监管,培育信用监管示范行业,以信

— 3 —

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到2021 年,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公共信用

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完整性、时效性全面提升;

引导有条件的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分批接入国家“信易贷”平台,

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

景;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若干获得国

家层面认可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到2022 年,力争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信

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提升;建成以信用为

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分级分类、失信成本大幅提升、

“互联网+”和大数据特征充分体现的新型监管机制;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信用建设的重点任务基本

完成,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形成广西

信用建设经验和特色,展示“信用广西”名片,推动我区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弥补制度短板,加快信用立法和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1.加快推进我区信用立法工作。结合我区信用发展现状和实

际需求,着力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启动信用立法

前期工作,深入开展信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

方意见,组织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按程序

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4 —

司法厅负责)

2.推进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将信用监管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

手段,持续推进各行业信用建设,并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

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各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开展行业主

体信用综合评价,充分挖掘行业管理数据,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

准的依据。(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强化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启动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期项目建设,迭代升级开发平台功能模块。完善广西公共信用

信息平台的数据信息、服务接口、运维管理、数据安全、共享应

用等管理规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数据分析及异议处理,

实现可视化展示。统筹推进部门、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到2022

年底基本形成横向联通各部门、纵向联接各市的信用信息平台总

体架构,自治区与市级平台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共享。深化信用平

台与“一网通办”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利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

化平台将信用模块嵌入业务系统,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

信用报告作为对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全区各

级信用门户网站功能,丰富相关栏目和内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开。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

息数据归集标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

年版)》,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提高数据归集的规范性、

— 5 —

准确性和时效性。继续加强“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

罚信息)及“红黑名单”、各类信用承诺、联合奖惩案例、“信易

+”等重点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按照国家标准,逐步探索行政

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

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的公开,拓展公共

信用信息公示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依托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积极

探索自然人基础信息征集入库,实现个人身份信息、“五险一金”

等相关个人基础信用信息的及时、准确归集。进一步强化公务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群体个人信

用信息的常态化归集机制,推进其他重点行业人群专题信息库建

设,完善个人信用档案,为推广“信用惠民”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

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联合奖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6.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各类信用承诺制度,拓

展信用承诺类型,丰富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加大信用承诺公示力

度。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对信用状况良好、

按规定提供书面承诺的申请人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加快办理进度。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

— 6 —

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申请人,视情

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推动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

复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全覆盖。(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

7.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

定全区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统一标准,以公共信用评价结果、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作为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依据,按信用等

级高低对其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

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

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

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

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8.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建设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结

合我区实际依法依规建立以全国统一标准为主、兼具地方特色的

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

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

惩戒大格局。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

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

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

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

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 7 —

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引导失信市场主体积极开

展信用修复。加大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严格按流程、按规定

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定期对已修复案例实施核查、复查。建立健

全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自治区发

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信用应用,促进信用便民惠企。

10.加强“信易贷”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制定“信易贷”

工作方案,建设广西“信易贷”平台并接入国家“信易贷”平台,

鼓励有条件的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分批接入广西“信易贷”平台,

积极推动引导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充分发挥信用

信息的应用价值,有效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数据融合,

加快推进我区“信易贷”工作。加强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逐步探索地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守信主体

的融资支持力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

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使“无形的信用”成为“有用的资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银保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

头负责,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11.大力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推广“信易批”、“信易

— 8 —

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应用,为守信主体在行

政府审批、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

不断扩大“信易+”应用场景。结合民生领域新兴业态发展特点,

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

地产、劳动用工、住房保障、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人民群众信用获得感。(全区各级行

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规范行业发展,推进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化。

12.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培育本地信用服务企业,

发展基于信用的大数据创新应用和服务产业,支持信用服务机构

开发、创新信用产品,鼓励政府机构在行政管理中使用第三方信

用报告。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信用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

信用服务市场经营环境。(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有效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

作用,建立行业自律管理规则,开展会员机构信用评价,进行分

类管理。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准则和

行为规范,定期开展诚信教育和职业培训。(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信用宣传,营造社会诚信良好环境和氛围。

14.切实加强信用业务培训。采取专题培训、网络培训、座

谈交流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涉及信用工作的人员学习掌

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评价和修复等方法,熟悉

— 9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内容,熟练使用信用信息

平台开展相关业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

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持续推动诚信宣传教育。依托电视、报刊、各级信用门

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

作用,发布信用动态、解读信用政策文件及知识,广泛开展各类

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各类诚信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诚

实守信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广西信用工作,讲好“信用广

西”故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联席会议,各市、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工作的指导、督导。定期召开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协调解决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

实到位。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

要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各部门之间、上

下级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信用广西建设的强大合力。(自治

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广西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

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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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全区各级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理保障信用基

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信用示范性工程、信用宣传、政府购买第三

方信用咨询服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全区

各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逐级压实责任。参照国家各项信用工

作指标,科学合理制定我区年度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对

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逐年增加在全区绩效考核

中的权重和分值。适时组织对各市及自治区各部门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梳理解决突出问题。建立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

进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编办〔绩效办〕、自

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

自治区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年10 月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