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20〕16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柳城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2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柳政发〔2019〕4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要求,我县对本级行政许可目录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制定了《柳城县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不含中区直部门和直属船舶检验机构事项),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凡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事项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指定我县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列入《柳城县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决定委托下放审批层级和部门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实施。
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柳城县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各乡镇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县审改办按要求每年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公布柳城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四、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本次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的内容截至2019年10月30日,之后如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有取消、下放、调整以及新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县审改办审核认定后,根据文件要求调整《柳城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后实施。
附件:柳城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59项)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