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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柳城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2189号)、《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41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当前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发展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好上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推进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生产集聚区时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螺蛳粉原料生产、加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夯实螺蛳粉全产业发展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县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打造一批螺蛳、竹笋、豆角和木耳等原材料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2024年,全县计划扶持一批螺蛳养殖、竹笋种植、加工用豆角、木耳等种植标准化基地和一批柳城县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

三、重点工作

一是发展规模化螺蛳养殖,打造连片种养基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集中连片、产销功能齐全的养殖新格局。二是鼓励土地流转,采用企业独资或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方式,加快新基地建设和低产林改造,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在四旁地或自有林地种植麻竹,加快竹笋基地建设步伐。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地建设。三是以打造螺蛳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为抓手,带动推广豆角、木耳等原材料种植。四是加大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扶持,提升原材料数量和加工水平。

四、资金来源、奖补流程

一)资金来源

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奖补资金由县级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各单位、乡镇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谋划项目,用足用好资金政策。

二)奖补方式及对象

    以项目申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模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螺蛳粉产业。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将根据各级衔接资金总量,优先支持规模化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建设,按项目申报及完成时间顺序奖补,直到衔接资金用完为止。

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种养类)奖补限额、规模、内容及标准

项目申报参照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种养类)申报流程进行申报(附件2)。以经营主体(公司、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请的螺蛳粉原材料基地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予以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 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 (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 三年内不得变卖。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谋划发展柳州螺蛳 粉原材料相关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相关规定纳入项目资产管理范畴。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1)。

(四)对螺蛳粉产业发展生产加工经营主体补助

参照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加工类)申报流程进行申报(附件3)。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发挥联农带农机制,支持经营主体实施螺蛳、竹笋、豆角、木耳、腐竹等生产加工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补助项目为202310月以来新建且未获得财政补助的项目。

(五)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

1、项目申报。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建设项目、螺蛳粉产业生产加工补助项目,均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建议以打造规模化示范基地为主),各建设项目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 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报县农业农村局(豆角、螺蛳、木耳等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笋项目)审批。县农业农村局(豆角、螺蛳、木耳等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笋项目)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18月。

2、组织验收。2024年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豆角、螺蛳、木耳等项目由乡镇(华侨管理区)统一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检。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出具验收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竹笋项目由乡镇(华侨管理区)统一组织验收上图层并核实地块属性,各乡镇(华侨管理区)需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图层及数据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出具验收意见后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进行实地抽查核验,项目验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月底。

3、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审核后,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奖补对象整改。

4、资金拨付。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经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县直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资金是否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一卡通”管理系统兑付由县直主管理部门商县财政局后自行决定,按照国家要求在本年度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在拨付完成后,需搜集项目实施汇总材料(含电子档)及发放凭证扫描件。

5、项目核查。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组织核查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抽查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反馈,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抽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未抽查到的项目以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验收结果为准,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验收结果负责。

(六)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

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或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违反动物防疫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

(七)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需制定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粉产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原料基地创建各项工作。通过成立柳城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准 入门槛、标准和条件,具体支持的事项、环节和内容,联农带农 机制等内容,明确申请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相关项 目的实施主体应当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验收时根据项目建设案、实际建设内容和实际投资额予以验收及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项目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项目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和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县财政局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项目单位按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及时验收总结。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保证项目实施。

(四)系统谋划发展。继续建设和提升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各县区要积极发挥项目实施主体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与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将生产出的原材料供给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促进原材料进入柳州螺蛳粉本地产业链,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本地原材料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做好奖补项目申报的审核、验收等工作,强化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管,保障财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严格落实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用地管制要求,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涉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挖塘建设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种植业等设施的,一律不发放补助。

(六)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种养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种养殖技术,推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产业项目立项建库、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要依规处理。

七、奖补期限

奖补期限:2023101日至2024930日。

本方案由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

2.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种养类、基础设施类)

3.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生产加工类)

4.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5.项目验收报告书(样板)


附件1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

项目

名称

建设

内容

必备条件

补助标准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豆角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

2、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搭架栽培、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为不超过500元/亩(按茬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木耳种植基地

1、木耳种植5万棒以上,符合木耳种植的稳定场地;

2、种植后,正常出耳。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按1元/棒进行奖补。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竹笋种植基地

新种植在非耕地、非基本农田、非公益林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麻竹(大头甜竹)面积20亩以上,种植密度28-42株/亩,成活率≥85%为合格(每亩成活株数为28株以上);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补助不超过5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大豆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补助不超过2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花生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补助不超过2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

螺蛳养殖基地

池塘、水库(禁养区、限养区水库除外)

1.池塘、水库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稻(藕)田套养20亩以上。

2.稻(藕)田套养:稻(藕)田面积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

3.池塘、水库每亩投放螺种100公斤以上;

4.验收投放种螺成活率达90%以上;

5.池塘不允许养殖青鱼等其它摄食螺蛳的鱼类。

6.同一实施主体和同一实施内容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再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需满三年以上(以当年申报算起)。

7、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为池塘、水库养殖每亩不超过500元/亩;稻(藕)田套养不超过4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竹笋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建设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新建节水灌溉设施。

3、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豆角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建设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设施。

3、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木耳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建设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新建木耳大棚。

3、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螺蛳粉原材料加工基地

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设备

  1. 具体购置设备清单
  2. 公对公购置发票
  3. 已签订购买合同
  4. 财审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
  5. 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符合螺蛳粉原材料加工类,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注:1.项目建设“必备条件”是项目建设需要达到的最基本基础条件和建设要求,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将不能纳入扶持项目、获得补助资金。2.竹笋、螺蛳为一次性补助,已经获得补助的种养场所,同一建设内容和面积之后不再予以补助。3.豆角、木耳同一种植场所每年最多可申报两季。4.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同一年度内不可再次申报其他财政资金补助项目。


附件2: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种养类、基础设施建设类)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申报时间:202

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定额补助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立项依据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实施地点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预期效果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末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3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书(生产加工类)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指标

单位

2024年

总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收入

万元

上交税金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订单农户数

收购农户产品总额

万元

企业主营产品


企业注册商标


实施单位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二、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定额补助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立项依据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请量化填写,如厂房面积a平方米×b元/平方米=N万元,生产设备c元/台×d台=M万元等,内容请合理填写,本指标涉及项目审批、验收,不允许夸大,已申请其他项目扶持的建设内容请勿纳入项目范围)

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实施地点

申请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预期效果

(此处填写总种植基地规模(亩),其中项目新增;总收购/加工农产品总量(吨),其中项目新增;总订单收购农产品总量(吨),其中项目新增;总订单收购农产品金额(万元),其中项目新增;总带动订单农户数(户),其中项目新增;带动订单户年户均纯收入(元),其中项目新增;项目培训农户数(人次);项目吸收农民工(人);项目引进、研发的新品种、新技术;项目向农户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内容)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末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4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业主

项目实施地点

市财政补助(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市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等)

优先扶持条件(三证情况)

备注

合计


附件5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一、项目完成情况核验

(一)项目基本信息核验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项目计划文件及资金文件是否齐全

         


项目实施的变更、调整请示、批复是否齐全

         


初验材料是否齐全

         


(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核验


计划内容

核验实际完成数

计划与实际完成差异数





(三)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计划扶持资金(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计划与实际支出差异数




合 计


(四)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或签订项目责任书)

         

2.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4.设备采购及工程类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是否齐全

         

5.物资发放公示、签领单据是否齐全

        

6.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二、项目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验收结论

及建议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专家情况

专家组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业务专长

副组长









2024年柳城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4-30 09:15    |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2189号)、《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41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当前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发展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好上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推进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生产集聚区时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螺蛳粉原料生产、加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夯实螺蛳粉全产业发展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县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打造一批螺蛳、竹笋、豆角和木耳等原材料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2024年,全县计划扶持一批螺蛳养殖、竹笋种植、加工用豆角、木耳等种植标准化基地和一批柳城县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

三、重点工作

一是发展规模化螺蛳养殖,打造连片种养基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集中连片、产销功能齐全的养殖新格局。二是鼓励土地流转,采用企业独资或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方式,加快新基地建设和低产林改造,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在四旁地或自有林地种植麻竹,加快竹笋基地建设步伐。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地建设。三是以打造螺蛳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为抓手,带动推广豆角、木耳等原材料种植。四是加大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扶持,提升原材料数量和加工水平。

四、资金来源、奖补流程

一)资金来源

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奖补资金由县级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各单位、乡镇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谋划项目,用足用好资金政策。

二)奖补方式及对象

    以项目申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模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螺蛳粉产业。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将根据各级衔接资金总量,优先支持规模化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建设,按项目申报及完成时间顺序奖补,直到衔接资金用完为止。

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种养类)奖补限额、规模、内容及标准

项目申报参照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种养类)申报流程进行申报(附件2)。以经营主体(公司、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请的螺蛳粉原材料基地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予以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 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 (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 三年内不得变卖。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谋划发展柳州螺蛳 粉原材料相关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相关规定纳入项目资产管理范畴。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1)。

(四)对螺蛳粉产业发展生产加工经营主体补助

参照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加工类)申报流程进行申报(附件3)。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发挥联农带农机制,支持经营主体实施螺蛳、竹笋、豆角、木耳、腐竹等生产加工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补助项目为202310月以来新建且未获得财政补助的项目。

(五)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

1、项目申报。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建设项目、螺蛳粉产业生产加工补助项目,均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建议以打造规模化示范基地为主),各建设项目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 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报县农业农村局(豆角、螺蛳、木耳等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笋项目)审批。县农业农村局(豆角、螺蛳、木耳等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笋项目)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18月。

2、组织验收。2024年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豆角、螺蛳、木耳等项目由乡镇(华侨管理区)统一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检。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出具验收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竹笋项目由乡镇(华侨管理区)统一组织验收上图层并核实地块属性,各乡镇(华侨管理区)需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图层及数据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出具验收意见后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进行实地抽查核验,项目验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月底。

3、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审核后,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奖补对象整改。

4、资金拨付。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经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县直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资金是否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一卡通”管理系统兑付由县直主管理部门商县财政局后自行决定,按照国家要求在本年度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在拨付完成后,需搜集项目实施汇总材料(含电子档)及发放凭证扫描件。

5、项目核查。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组织核查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抽查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反馈,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抽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未抽查到的项目以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验收结果为准,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验收结果负责。

(六)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

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或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违反动物防疫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

(七)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需制定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粉产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原料基地创建各项工作。通过成立柳城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准 入门槛、标准和条件,具体支持的事项、环节和内容,联农带农 机制等内容,明确申请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相关项 目的实施主体应当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验收时根据项目建设案、实际建设内容和实际投资额予以验收及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项目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项目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和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县财政局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项目单位按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及时验收总结。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保证项目实施。

(四)系统谋划发展。继续建设和提升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各县区要积极发挥项目实施主体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与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将生产出的原材料供给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促进原材料进入柳州螺蛳粉本地产业链,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本地原材料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做好奖补项目申报的审核、验收等工作,强化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管,保障财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严格落实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用地管制要求,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涉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挖塘建设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种植业等设施的,一律不发放补助。

(六)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种养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种养殖技术,推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产业项目立项建库、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要依规处理。

七、奖补期限

奖补期限:2023101日至2024930日。

本方案由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

2.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种养类、基础设施类)

3.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生产加工类)

4.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5.项目验收报告书(样板)


附件1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奖补规模、内容及标准

项目

名称

建设

内容

必备条件

补助标准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豆角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

2、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搭架栽培、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为不超过500元/亩(按茬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木耳种植基地

1、木耳种植5万棒以上,符合木耳种植的稳定场地;

2、种植后,正常出耳。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按1元/棒进行奖补。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竹笋种植基地

新种植在非耕地、非基本农田、非公益林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麻竹(大头甜竹)面积20亩以上,种植密度28-42株/亩,成活率≥85%为合格(每亩成活株数为28株以上);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补助不超过5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大豆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补助不超过2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

螺蛳粉原料种植基地

花生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3、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补助不超过2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

螺蛳养殖基地

池塘、水库(禁养区、限养区水库除外)

1.池塘、水库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稻(藕)田套养20亩以上。

2.稻(藕)田套养:稻(藕)田面积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

3.池塘、水库每亩投放螺种100公斤以上;

4.验收投放种螺成活率达90%以上;

5.池塘不允许养殖青鱼等其它摄食螺蛳的鱼类。

6.同一实施主体和同一实施内容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再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需满三年以上(以当年申报算起)。

7、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达到必备条件的各项要求,补助标准为池塘、水库养殖每亩不超过500元/亩;稻(藕)田套养不超过4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竹笋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建设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新建节水灌溉设施。

3、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豆角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建设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设施。

3、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木耳种植基地

1、相对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建设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新建木耳大棚。

3、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螺蛳粉原材料加工基地

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设备

  1. 具体购置设备清单
  2. 公对公购置发票
  3. 已签订购买合同
  4. 财审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
  5. 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符合螺蛳粉原材料加工类,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注:1.项目建设“必备条件”是项目建设需要达到的最基本基础条件和建设要求,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将不能纳入扶持项目、获得补助资金。2.竹笋、螺蛳为一次性补助,已经获得补助的种养场所,同一建设内容和面积之后不再予以补助。3.豆角、木耳同一种植场所每年最多可申报两季。4.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同一年度内不可再次申报其他财政资金补助项目。


附件2: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种养类、基础设施建设类)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申报时间:202

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定额补助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立项依据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实施地点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预期效果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末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3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书(生产加工类)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指标

单位

2024年

总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收入

万元

上交税金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订单农户数

收购农户产品总额

万元

企业主营产品


企业注册商标


实施单位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二、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定额补助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立项依据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请量化填写,如厂房面积a平方米×b元/平方米=N万元,生产设备c元/台×d台=M万元等,内容请合理填写,本指标涉及项目审批、验收,不允许夸大,已申请其他项目扶持的建设内容请勿纳入项目范围)

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实施地点

申请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预期效果

(此处填写总种植基地规模(亩),其中项目新增;总收购/加工农产品总量(吨),其中项目新增;总订单收购农产品总量(吨),其中项目新增;总订单收购农产品金额(万元),其中项目新增;总带动订单农户数(户),其中项目新增;带动订单户年户均纯收入(元),其中项目新增;项目培训农户数(人次);项目吸收农民工(人);项目引进、研发的新品种、新技术;项目向农户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内容)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末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4

2024年柳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业主

项目实施地点

市财政补助(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市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等)

优先扶持条件(三证情况)

备注

合计


附件5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一、项目完成情况核验

(一)项目基本信息核验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项目计划文件及资金文件是否齐全

         


项目实施的变更、调整请示、批复是否齐全

         


初验材料是否齐全

         


(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核验


计划内容

核验实际完成数

计划与实际完成差异数





(三)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计划扶持资金(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计划与实际支出差异数




合 计


(四)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或签订项目责任书)

         

2.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4.设备采购及工程类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是否齐全

         

5.物资发放公示、签领单据是否齐全

        

6.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二、项目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验收结论

及建议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专家情况

专家组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业务专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