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反馈的2021年度柳州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172项(意见编号120210020900053):“柳州市柳城县大埔乐寨村村里只有一个篮球场,其他什么都没有,希望政府帮建好基础文化设施。”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2年3月21日
调查人员:覃春晓、朱永嵩
三、调查地点
柳城县大埔乐寨村村民委办公室
四、调查对象
大埔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干事岑建红、大埔镇乐寨村村民委副主任韦业祯、韦志文。(无该评价意见受访者的信息)
五、调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调查过程
关于柳城县大埔乐寨村村里只有一个篮球场,没有其他基础文化设施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了该村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并对我们的职能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工作。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大埔乐寨村村民委的同志表示理解,并积极向大埔镇乐寨村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七、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不属实。并非如受访人所述乐寨村村里只有一个篮球场,其他基础文化体育设施什么都没有。据不完全统计,在大埔镇乐寨村马六屯、良社屯、上炉屯、保门屯、纳乐屯、邱寨屯及乐寨小学都建有篮球场,其中2017年我局在乐寨村建设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包括综合文化楼、篮球场、宣传栏及戏台)。同时该村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得当,正常使用。对照《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要求,项目资金用于建设行政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涉及屯一级的文化建设没有专项资金,现阶段乐寨村再建设自然屯公共文化设施的要求不符合文化部门的要求,暂无法给予支持;体育公共设施建设由村委会提交申请,待上级体育部门下达建设项目内容和指标后我局综合评定后向上申报。已就我局职能告知大埔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及大埔镇乐寨村,请相关单位进行摸排和申请。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