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
2022年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11-11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公共

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2

政民互动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3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4

规划编制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6

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7

规划编制

村庄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

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9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0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1

规划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12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姓名及证件编号、职责、权限、查处依据、工作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3

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2022年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2-11-11 14:11    |  作者: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公共

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2

政民互动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3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4

规划编制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6

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7

规划编制

村庄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

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9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0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1

规划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12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姓名及证件编号、职责、权限、查处依据、工作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3

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