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省内)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二、申请条件
1.开在柳城县所辖行政区内,申请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3.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三、所需材料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原件1份);
2.报检(承办)人身份证、单位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四、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的当地森检机构在生产期间或调运之前,派专、兼职森检员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对申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产地检疫。
五、办理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6:00)
2、办理地点:城东大厦二楼D区D18、D19号涉农事务审批窗口
六、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城东大厦二楼D区D18、D19号涉农事务审批窗口
2.电话咨询:咨询电话:761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