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
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新证)
一、 申请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二、申请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三、办理步骤
1.申请人带上申请材料到柳城县城东大厦二楼C区1号窗口提交办理;
2.我局工作人员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基本安全条件后提交局领导审核。
3.局领导审核后出证,申请人领取危险化学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