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归档时间:2023年04月25日)
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二码联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08-10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由于新冠变异病毒“德尔塔”传播速度快、病毒载量高、病情发展快,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安全的手段,为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构筑我县免疫屏障,根据《柳州市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义

“二码联查”是指,从8月10日起,广大居民在进入相关场所时,须提供广西健康码绿码(含行程码)以及新冠疫苗接种标识后方可进入。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

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对于查验发现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人员(黄码、红码),不允许进入相关场所并带至临时隔离区。场所查验人员要立即向属地乡镇报告,落实核酸检测及医学隔离观察措 施,不服从管控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二)对于查验发现的未接种疫苗人员,在登记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住址等信息的同时,向属地乡镇报告,并动员其及时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但未到时间接种第二剂次的人员可正常通行。超过规定时间未接种第二剂次的人员也要进行登记并动员及时接种。

(三)对于查验发现的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四)对于已完成疫苗接种免疫程序,但由于没有或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二码”的人员,可由家人、朋友、同事或社区(村、屯)工作人员代为申领并出示,也可打印出健康码彩色纸质件以及疫苗接种纸质凭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通行。

(五)对于存在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应凭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到疫苗接种点经医生现场健康评估,由接种点出具《暂不符合接种证明》。相关人员持《暂不符合接种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通行。

四、其他事项

(一)查验工作由单位(物业)、企业、经营业主(开办方)负责组织开展。场所查验人员要督促进入人员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公共场所要在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亮码通行提醒,并附上举报电话。

(二)广大居民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少聚集”措施,有效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二码联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场所要立即进行督促整改。




                              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二码联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1-08-10 10:05    |  作者: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由于新冠变异病毒“德尔塔”传播速度快、病毒载量高、病情发展快,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安全的手段,为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构筑我县免疫屏障,根据《柳州市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义

“二码联查”是指,从8月10日起,广大居民在进入相关场所时,须提供广西健康码绿码(含行程码)以及新冠疫苗接种标识后方可进入。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

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对于查验发现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人员(黄码、红码),不允许进入相关场所并带至临时隔离区。场所查验人员要立即向属地乡镇报告,落实核酸检测及医学隔离观察措 施,不服从管控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二)对于查验发现的未接种疫苗人员,在登记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住址等信息的同时,向属地乡镇报告,并动员其及时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但未到时间接种第二剂次的人员可正常通行。超过规定时间未接种第二剂次的人员也要进行登记并动员及时接种。

(三)对于查验发现的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四)对于已完成疫苗接种免疫程序,但由于没有或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二码”的人员,可由家人、朋友、同事或社区(村、屯)工作人员代为申领并出示,也可打印出健康码彩色纸质件以及疫苗接种纸质凭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通行。

(五)对于存在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应凭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到疫苗接种点经医生现场健康评估,由接种点出具《暂不符合接种证明》。相关人员持《暂不符合接种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通行。

四、其他事项

(一)查验工作由单位(物业)、企业、经营业主(开办方)负责组织开展。场所查验人员要督促进入人员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公共场所要在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亮码通行提醒,并附上举报电话。

(二)广大居民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少聚集”措施,有效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二码联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场所要立即进行督促整改。




                              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