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落实各层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上级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基层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巩固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保障辖区内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县水污染防治实际,以及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柳城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目标。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分解落实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地表水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年度约束性目标任务。
三、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国及广西“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柳州市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柳城县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等任务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柳江流域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部署等为依据。
四、编制过程
2024年8月14日,由柳城生态环境局牵头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完成了《工作计划》文本的起草,2024年8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县直其他大气办成员单位征求意见。2024年8月23日,柳城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工作计划》送审稿进行讨论研究,并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8月29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解读
《工作计划》共包含5个部分内容和3个附件,明确了本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年度任务、落实要求和组织保障等5方面内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则在附件中予以呈现。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及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24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系统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风险防控,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高水平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提出2024年度本辖区内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应达到上级考核目标的要求等。其中,国控断面凤山糖厂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Ⅱ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年度任务。指出按照上级指示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已制定了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水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切实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着力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和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并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具体详见《柳城县2024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计划》附件1)。
(四)任务落实。要求各有关单位依据任务分工抓紧落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负责落实辖区内工作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五)组织保障。阐述做好本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支持和责任考核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