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2024年,县人民政府收到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四次会议建议53件,收到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62件。印发文件的目的是将2024年收到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职责分类交由各有关单位办理。
二、如何保障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方案,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安排素质高、能力强、掌握法律政策、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办理。
三、如何做好过程管理?
提案办复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即2024年7月18日前办复完毕),协办单位应当在6月18日前提出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一委员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即2024年10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
四、如何考核评价?
各承办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5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和办理工作总结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自评材料和平时各承办单位上报材料记录情况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