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87号)精神,为进一步重组整合国有企业资产,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资本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意义
有利于清理规范融资平台,进一步压减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严格按要求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实施平台公司兼并重组,分类分步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资产整体效益,降低融资成本,控制债务额度,防范财政风险。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组整合国有企业架构设计、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县属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为柳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政府主导、政企分离、依法规范、强化监督、加强整合,增强实力”的五大原则为基础,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整合力度。
(三)重组整合国有企业架构设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综合考虑我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情况,重新对其架构进行整体设计,由广西政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中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为广西政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兴发展集团”),保留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实业集团”),集团公司下设各直属部门和实体业务子公司,整合后的集团公司采用三级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由县人民政府对集团公司进行直属管理,并授权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集团公司进行监管。
(四)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按照实体公司运作要求,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偿债”的良性循环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明确项目运作的市场机制,逐步通过业务整合和拓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融资能力,不断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