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 152-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消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和广西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的通知》《柳州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柳城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县乡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
二、建设历程
将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列为主攻方向,紧紧抓住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等有利契机,明确建设方针、试点单位和攻坚方向,多次组织走访调研和工作研讨,协商解决相关难题,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形成《柳城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
三、出台意义
着力解决我县乡镇消防力量短缺的实际问题,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补齐我县火灾防控短板、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一)总体目标。围绕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中心任务,全面构建“一中心一队一站一委”(即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行业部门和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乡镇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建设,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推动基层抵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确保“小火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一是完成柳城县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及其内设派出机构(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包括充实人员力量、设置岗位场地、健全工作机制三方面。二是成立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部门领导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要求,设立各行业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指导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设立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消防工作站站长担任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消安委日常工作。三是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结合现有库室改建,东泉镇、沙埔镇、马山镇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寨隆镇、冲脉镇、龙头镇、凤山镇、社冲乡、古砦仫佬族乡、太平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四是推进消防救援站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六塘消防救援站在原址旁新征用地约2.55亩,六塘消防救援站升级为特勤消防救援站段建设,并完成城东新区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主体建设达到进驻条件。
(三)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加强组织实施,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做好工作保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应建尽建、按标建设,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要求,确保全县乡镇达标建队率达100%。三是严格跟踪问效,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年底对基层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