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柳城政办〔2022〕32号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编修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21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编修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载柳城县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经验。同时突出时代、地区和行业等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城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以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柳城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关于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要求,结合柳城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总共五条。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第二条 基本原则。

    第三条 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四条  志书编纂要求及工作步骤。

    第五条  保障措施。

    三、方案特点

一是明确了目标任务。即在完成期限内高质量完成第三轮县志编纂出版。

二是对志书编纂步骤进行了指导及工作进度作了要求。

(一)编纂前准备。1.印发修志工作方案。2.拟定编修大纲,于2022年第四季度结束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3.收集资料并形成资料长编,2023年开始系统收集资料,2026年完成。

(二)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1.初稿撰写,应在2027年形成。2.志稿评议,应于2027年开展地方志书评议工作,2028年完成。3.志稿审查验收,应于2028年开展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2029年完成。

(三)出版。至迟在2032年完成公开出版。

三是为完成志书出版对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编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修志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中央、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治志。

(三)强化队伍保障。进一步充实县史志办人员配置,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地方志工作的职能和从事志书编纂等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修志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编纂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所需经费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的要求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规使用。

(五)强化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地情资料年报制度、主编(总纂)责任制度、志稿质量管理制度、志稿评审制度、志书出版规定等,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柳城政办〔2022〕32号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编修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9-21 09:14    |  作者: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编修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载柳城县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经验。同时突出时代、地区和行业等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城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以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柳城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关于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要求,结合柳城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总共五条。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第二条 基本原则。

    第三条 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四条  志书编纂要求及工作步骤。

    第五条  保障措施。

    三、方案特点

一是明确了目标任务。即在完成期限内高质量完成第三轮县志编纂出版。

二是对志书编纂步骤进行了指导及工作进度作了要求。

(一)编纂前准备。1.印发修志工作方案。2.拟定编修大纲,于2022年第四季度结束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3.收集资料并形成资料长编,2023年开始系统收集资料,2026年完成。

(二)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1.初稿撰写,应在2027年形成。2.志稿评议,应于2027年开展地方志书评议工作,2028年完成。3.志稿审查验收,应于2028年开展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2029年完成。

(三)出版。至迟在2032年完成公开出版。

三是为完成志书出版对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编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修志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中央、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治志。

(三)强化队伍保障。进一步充实县史志办人员配置,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地方志工作的职能和从事志书编纂等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修志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编纂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所需经费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的要求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规使用。

(五)强化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地情资料年报制度、主编(总纂)责任制度、志稿质量管理制度、志稿评审制度、志书出版规定等,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