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贵地区对于人才引进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
我县人才引进政策是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制定的《柳城县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来实施的,具体的人才引进政策内容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
(一)教育类人才:属于我县教育类紧缺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与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毕业生或教育类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除外);
3.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育类人才。
(二)医疗类人才:属于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与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的毕业生或医疗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及执业医师(执业中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医疗人员;
3.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人才。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生活补贴
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育医疗人才,给予生活补贴15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万元,共发放5年;
2. “985”大学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取得中级职称的教育医疗人才,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共发放5年;
3. “211”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8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6万元,共发放5年;
4. 普通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6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2万元,共发放5年。
(二)人员编制
1. 教育类人才:采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相关程序操作,优先录用。
2. 医学类人才:采用事业编制或编外聘用制的灵活管理制度。选择事业编制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相关程序操作,优先录用;选择聘用制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并体检合格后(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合同工作期内享受同工同酬。合同期内,实施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违约处理
(一)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退还实发生活补贴。
(二)协议期内身故的,协议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