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汇编
请问贵地区对于人才引进是否有优惠政策
来源: 网站信件
发布日期: 2019-10-21

 问:请问贵地区对于人才引进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

我县人才引进政策是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制定的《柳城县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来实施的,具体的人才引进政策内容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

(一)教育类人才:属于我县教育类紧缺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与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毕业生或教育类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除外);

3.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育类人才。

(二)医疗类人才:属于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与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的毕业生或医疗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及执业医师(执业中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医疗人员;

3.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人才。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生活补贴

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育医疗人才,给予生活补贴15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万元,共发放5

2. “985”大学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取得中级职称的教育医疗人才,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共发放5年;

3. 211”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8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6万元,共发放5年;

4. 普通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6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2万元,共发放5年。

(二)人员编制

1. 教育类人才:采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相关程序操作,优先录用。

2. 医学类人才:采用事业编制或编外聘用制的灵活管理制度。选择事业编制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相关程序操作,优先录用;选择聘用制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并体检合格后(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合同工作期内享受同工同酬。合同期内,实施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违约处理

(一)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退还实发生活补贴。

(二)协议期内身故的,协议自动终止。

请问贵地区对于人才引进是否有优惠政策

来源: 网站信件  |  发布日期: 2019-10-21 16:48    |  作者:

 问:请问贵地区对于人才引进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

我县人才引进政策是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制定的《柳城县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来实施的,具体的人才引进政策内容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

(一)教育类人才:属于我县教育类紧缺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与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毕业生或教育类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除外);

3.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育类人才。

(二)医疗类人才:属于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与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的毕业生或医疗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及执业医师(执业中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医疗人员;

3.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人才。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生活补贴

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育医疗人才,给予生活补贴15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万元,共发放5

2. “985”大学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取得中级职称的教育医疗人才,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共发放5年;

3. 211”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8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6万元,共发放5年;

4. 普通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6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2万元,共发放5年。

(二)人员编制

1. 教育类人才:采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相关程序操作,优先录用。

2. 医学类人才:采用事业编制或编外聘用制的灵活管理制度。选择事业编制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相关程序操作,优先录用;选择聘用制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并体检合格后(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合同工作期内享受同工同酬。合同期内,实施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违约处理

(一)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退还实发生活补贴。

(二)协议期内身故的,协议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