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6月12日,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海棠率队到柳城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执法检查。
在柳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执法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仲裁院调解工作室的运行情况,对基础保障、预防、调解、仲裁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柳城县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审执情况,并就案件审理存在的难题进行交流探讨。
自《条例》实施以来,柳城县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规范争议处理程序,不断促进柳城县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在夯实劳动人事争议基础保障上,柳城县通过每年定期组织仲裁员参加区市举办的仲裁员培训、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解平台等,形成了集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预防+咨询+法援+心援+调解+N”的多元调解新格局。2024年,柳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收法律援助案件194件,受援人数194人,接待550人次。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柳城县组织多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上,柳城县设立了柳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工作理念,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2024年1-6月,全县共收到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5件,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或者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不予立案的211件,调解率92.53%。
执法检查组对柳城县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强调,柳城县相关部门要加强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综合能力,提高调解仲裁的质量,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切实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要继续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有效衔接,努力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要积极整合多方调处资源,加强部门之间得沟通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
当天,执法检查组还参观了柳城县家庭教育基地。
自治区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陆宁,自治区人大社会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梁洁,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宏,柳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长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健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