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将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关键措施,通过组建专班督就业、上下联动摸信息、优化政策促务工、整合资源稳车间、做好服务畅渠道、量身定制设岗位等措施,助力脱贫人口多渠道稳定就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9394元,比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1809元;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0.3%,高于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个百分点。
一是组建专班督就业。坚持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成立以县党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脱贫人口监测增收、群众认可度工作专班,由县分管领导组织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实行月调度和季通报,常态化对脱贫人口收入进行监测分析、调度提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务工质量和规模。制订《柳城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各级工作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抓增收工作责任。2023年实现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数121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3%。
二是上下联动摸信息。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信息摸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教育、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就业帮扶工作高质高效落实。发挥12个乡镇121个行政村驻村队员、帮扶干部、信息员、防贫监测网格员等工作力量,全面精准摸排脱贫人口就业需求、就业情况,对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信息实行动态监测,建立脱贫人口务工信息台账,为精准实施就业帮扶打基础。今年以来,共开展务工信息摸排2次,摸排脱贫人口25640多人次,建立10100多人的务工台账。
三是优化政策促务工。简化脱贫人口申请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的手续,同时对县域内灵活就业满1个月的脱贫劳动力给予稳岗补助,兑现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促进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2023年,共发放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142.63万元、县域内稳定就业补助132.46万元,惠及脱贫人口5153人,实现应补尽补;共为1家企业减免税费2.34万元;发放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18.2万元、社保补贴31.95万元,极大提升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积极性。
四是整合资源稳车间。制订《柳城县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柳城县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实施细则》、《柳城县联系就业帮扶车间制度(试行)》,共安排8个县直单位一对一挂点联系和服务就业帮扶车间,各乡镇和挂钩单位定期实地走访了解就业帮扶车间生产经营及其带动脱贫人口务工情况,收集就业帮扶车间缺岗信息,优先推送给周边脱贫人口,提供用工保障。每2个月定期召开挂钩单位工作例会,研究就业帮扶车间运转和帮扶计划,确保就业帮扶车间顺利运行。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就业帮扶车间24家,比2022年增加1家;带动脱贫劳动力208人,比2022年增加117人。
五是做好服务畅渠道。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宣传推介就业岗位,使脱贫群众在家门口找到适合的务工岗位。2023年以来共举办专场招聘会13场,共提供287家企业1.5万个岗位,8160名劳动者进场求职,122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通过优化组织形式,组织专车“点对点、一站式”输送,实现了“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的精准到岗。2024年以来将115名赴粤务工人员接送至柳州火车站,搭乘免费专列赴粤返岗复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六是量身定制设岗位。统筹人社、乡村振兴、教育、农业农村和水利等部门资源,在全县121个行政村开发防贫监测网格员、护林员、保洁员、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员、水域巡查员、水域巡查员(防溺水)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上岗,确保公益性岗位规模稳中有升。2023年,共安置脱贫劳动力2465人次从事公益性岗位,比2022年度增加980人次;发放补贴2796.9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620.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