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通过加强宣传管理、严把贷款审批关口、强化贷款监管等举措,推动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增量提效。截至2024年3月12日,新增发放小额信贷款22笔102.49万元,存量总笔数2184笔,总余额9985.66万元。
一、进行针对性宣传,动态摸排效率高
因户制宜精准施策,根据不同情况和类别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区分已获得贷款和未获得贷款脱贫户等不同情形,结合各自特点和需求,利用手机APP、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获贷率。组织信贷员、村“两委”干部、驻村队员、帮扶联系人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掌握了解本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底数。
二、严把贷款审批关口,专款专用精准实
贷前,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划出资金使用红线。农村信用银行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通过实地走访核实脱贫户发展产业情况,严格确保脱贫户户借、户用、户还,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糖料蔗、优质稻、柑橘、桑蚕、螺蛳粉原材料等特色产业以及自治区发布的86种产业种类范围。县、乡 乡村振兴部门专人负责对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每笔信贷资金的贷款人、贷款用途、贷款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贷款精准、专款专用。2023年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款891户3883.80万元,比2022年的放款额增加911.43万元,增长30.66%。
三、加强贷款监管,跟踪问效用得好
贷后,信贷人员及时做好每笔贷款贷后的跟踪回访工作。建立健全小额信贷风险台账,每季度重点对风险情况进行摸底,对使用和收回情况合理预测。乡镇和农村信用银行在贷款到期前60天将到期情况以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脱贫人口,同时根据脱贫人口家庭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量身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措施,实行“一户一清收方案”。对不能按时还贷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展期、续贷及风险补偿金补偿等方式处理,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存量总数2177笔,总余额9953.85万元;到期总金额4076.23万元,已收回4016.64万元,收回率98.5%;风险补偿金账户余额1208.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