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相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任命人员做任前供职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拟任命人员提问后对拟任人员表示认可,与会人员以电子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全票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任命梁鸿华同志为柳城县民政局局长;任命朱海兰同志为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梁仁生同志为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命刘锋同志为柳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陈晓宁同志的柳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周尚佳同志的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长青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柳城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柳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柳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柳城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柳城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投票决定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法(草案)。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以电子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葆、张伟健、王院忠、陶龙鲜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季,副县长兰海波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