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领域风险管控清单,大力实施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为东泉镇某螺蛳粉辅料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全和未按规定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案。
2023年5月10日,包保干部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过程中,发现辖区一螺蛳粉原辅料加工企业未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食品安全员开展培训、考核,随即填写《食品安全季度提示单》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包保干部通报的情况对该生产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员培训材料、岗位考核记录、加工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未能提供对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相关材料。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个案例为沙埔镇某私立幼儿园食品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0月17日,包保干部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某私立幼儿园未能提供《食品安全员守则》等问题后立即通报至属地食品监管部门。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获悉后赶赴现场核实,并于10月18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食品加工区域三防措施不规范、垃圾桶未带盖、备餐间紫外线消毒灯无法正常使用、冷藏柜内生熟食物混放、未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未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