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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22〕21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17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21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

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做好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企业改制工作,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企业改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秦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毅峰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华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万虎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莫彦华州区

刘元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凯文 县医保局局长

覃黎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福白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钟福平 县司法局局长

梁鸿华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莫彧林 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局长

龙明贵县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中心主任

张力毅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周燕妮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韦志刚埔镇镇长

陈泽钦 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负责人

林小飞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秦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周燕妮同志;副主任:朱茂敏(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正科级干部)、莫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颖波(县财政局国资中心主任)、韦丽梅(县总工会副主席)、孔庆茂(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等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企业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征收、清理社保欠费、划入县平台公司,协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维护职工权益、做好职工思想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对改制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研究作出决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改制工作。依法依规在县改制办、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企业的改制工作。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全程做好企业改制的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做好改制资金的调配、对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和企业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审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国有土地收储,土地证照变更、土地规划等工作。

县医保局: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测算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建设方面手续办理等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做好企业性质变更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对整个改制工作的合法合规程序进行监督指导。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负责做好企业改制各项维稳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负责企业税费征收、咨询工作。

县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中心:负责企业土地、房屋的征拆工作。

县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做好职工思想等工作。

埔镇: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辖区内企业改制工作。

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全力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对接,做好企业改制、划入工作。

本领导小组在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改制工作结束后自然解散。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7日印发

柳城政办〔2022〕21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5-17 22:05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21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

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做好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企业改制工作,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企业改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秦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毅峰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华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万虎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莫彦华州区

刘元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凯文 县医保局局长

覃黎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福白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钟福平 县司法局局长

梁鸿华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莫彧林 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局长

龙明贵县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中心主任

张力毅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周燕妮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韦志刚埔镇镇长

陈泽钦 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负责人

林小飞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秦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周燕妮同志;副主任:朱茂敏(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正科级干部)、莫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颖波(县财政局国资中心主任)、韦丽梅(县总工会副主席)、孔庆茂(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等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企业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征收、清理社保欠费、划入县平台公司,协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维护职工权益、做好职工思想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对改制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研究作出决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改制工作。依法依规在县改制办、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企业的改制工作。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全程做好企业改制的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做好改制资金的调配、对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和企业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审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国有土地收储,土地证照变更、土地规划等工作。

县医保局: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测算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建设方面手续办理等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做好企业性质变更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对整个改制工作的合法合规程序进行监督指导。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负责做好企业改制各项维稳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负责企业税费征收、咨询工作。

县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中心:负责企业土地、房屋的征拆工作。

县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做好职工思想等工作。

埔镇: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辖区内企业改制工作。

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全力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对接,做好企业改制、划入工作。

本领导小组在县农机化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站改制工作结束后自然解散。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