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水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2-1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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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水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东泉镇、大樟、练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柳城集用(97)字第435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贺水旺
2025年 2 月 18 日
贺水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东泉镇、大樟、练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柳城集用(97)字第435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贺水旺
2025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