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柳城县江景豪庭小区座落位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西路 23 号的3栋商品房申请不动产登记,因该小区3栋商品房超规划建设,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问题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请求予以解决。
二、主要做法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 号)文件精神,加大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和进度,坚持“为企业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经过认真梳理该企业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指导:关于解决违反规定存在擅自改变用途、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范围、超容积率等的问题,违反规定,存在擅自改变用途、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范围、超容积率等情形的项目,由市、县自然资源局将有有关情况报市、县规划委员会审核,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按项目建设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项目开发建设责任主体进行处置后,市、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处置意见,对符合规划的建设范围完善规划核实等相关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经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指导,依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及柳城县江景豪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经依法处置后,完善了规划核实手续,经对接住建部门更正竣工备案材料鸿后,给予柳城县江景豪庭办理了3栋商品房的322套不动产权权属证书,达到办理业主产权转移登记条件,切实解决了该遗留问题多年无法办证的难题,得到企业群众的好评。
三、取得成效
柳城县江景豪庭小区3栋322套商品房不动产登记的成功解决,是我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疏解群众办事堵点、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的成效,下一步,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实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心尽责推进“登记难”问题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贡献积极力量。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