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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巧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发布日期: 2024-09-20

张巧玲因继承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1118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张巧玲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11号E栋1单元401室

土地使用权面积:18.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3.88平方米

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柳城国用(2009)第公0330号、柳城房权证字第2005578号、柳城房共字第2002312号

被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全瑜方

4502*****0018

2024年5月13日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

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关系

备注

张巧玲

4502*****0029

夫妻

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出具)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关系

备注

全洋(曾用名:全旸)

4502*****0077

父子

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出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柳城县大埔镇青年路城东大厦一楼东面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7620441                                                    

公示单位: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920


关于张巧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  发布日期: 2024-09-20 17:00    |  作者:

张巧玲因继承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1118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张巧玲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11号E栋1单元401室

土地使用权面积:18.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3.88平方米

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柳城国用(2009)第公0330号、柳城房权证字第2005578号、柳城房共字第2002312号

被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全瑜方

4502*****0018

2024年5月13日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

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关系

备注

张巧玲

4502*****0029

夫妻

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出具)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关系

备注

全洋(曾用名:全旸)

4502*****0077

父子

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出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柳城县大埔镇青年路城东大厦一楼东面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7620441                                                    

公示单位: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