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县支行抵押登记的公告【何春苗: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965号】
来源: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 发布日期: 2024-09-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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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县支行:
何春苗于2018年06月11日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湾塘路3号文昌阁小区3栋2504号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与你行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965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0222执407号之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0222执407号之二】致使你行的抵押权灭失,请你行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该房屋抵押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行的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965号抵押权登记。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