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柳城县龙头镇伏虎村刘强思养猪场
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刘强思:
你报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你设施农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同意你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用地面积共0.6341公顷。请你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附件:龙头镇2024年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龙头镇党政办公室2024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
龙头镇2024年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项目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设施 用途 | 使用 期限 | 使用 面积 (公顷) | 项目 位置 | 备案号 |
柳城县龙头镇伏虎村刘强思养猪场 | 刘强思 | 养猪场 | 2024.12.13 -2029.12.12 | 0.6341 | 柳城县龙头镇伏虎村木村屯 | 龙头镇农备〔2024〕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