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寨隆镇
人民政府文件
寨隆政批〔2024〕54号 签发人:高杰锋
柳城县寨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覃晓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覃晓:
你报来办理设施农用地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你设施农用地选址合理,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同意你的设施农用地备案,面积0.3253公顷,请你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附件:寨隆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柳城县寨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寨隆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用地位置 | 设施用途 | 使用期限 | 使用面积(公顷) | 审批时间 | 备案号 |
1 | 柳城县寨隆镇独石村覃晓 养殖场 | 覃晓 | 独石村山脚屯 | 养 鸽子 | 2024.11.1至2025.12.31 | 0.3253 | 2024.11.1 | 寨隆镇农备【2024】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