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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财政〔2024〕74号 关于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0-14

财政局文

柳城财政〔2024〕74号

关于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各预算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桂财采〔2024〕77号)、《关于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柳财采〔2024〕37号)文件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采购人专业化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柳城县各部门(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现就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主要目的

政府采购专管员(以下简称采购“专管员”)是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通过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建立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二、采购专管员申报方式

(一)采购专管员人选确定。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分为部门采购专管员单位采购专管员部门采购专管员由各县直主管预算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华侨管理区(一级预算单位)从本部门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至少2名部门采购专管员人选(其中1名为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单位采购专管员由各预算单位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2名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名单在通过系统上报备案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填写《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附件2)报柳城县财政局备案(邮箱:3292178495@qq.com),并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二)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调整。采购专管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采购专管员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变更信息报柳城县财政局备案(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的,在通过系统报送变更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

三、采购专管员任职条件

(一)本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二)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能够按要求参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四、采购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采购专管员作为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参与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参与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

(三)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包括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文件、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委托代理、采购信息公开、专家抽取,政府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定、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纠正;

(四)负责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络,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单位)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除上述职责外,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统筹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统计报送、采购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指导、培训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好制度落实。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择优选配采购专管员,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采购专管员制度纳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采购专管员在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认真履职,确保工作实效。采购专管员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及时提醒纠正存在问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的能力。对本部门(单位)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责任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柳城县财政局对采购专管员进行约谈。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管理和协调机制。柳城县财政局将加强各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积极解决采购专管员反馈采购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帮助各部门(单位)不断改进和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活动质量和效果。各预算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统筹加强本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整体水平和质量和效果。

附件:1.《关于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

知》(柳财采〔2024〕37号)

      2.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

3.系统操作指南

                                            柳城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柳财采〔2024〕37号

      

  

关于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

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桂财采〔2024〕77号)要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采购人专业化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柳州市各部门(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现就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主要目的

政府采购专管员(以下简称采购“专管员”)是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通过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建立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二、采购专管员申报方式

(一)采购专管员人选确定。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分为部门采购专管员单位采购专管员部门采购专管员由各市直主管预算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从本部门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至少2名部门采购专管员人选(其中1名为四级调研员以上,如无四级调研员则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采购专管员由各预算单位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2名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名单在通过系统上报备案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填写《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附件1)报柳州市财政局备案(邮箱:lzsczjcgb@126.com),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二)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调整。采购专管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采购专管员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变更信息报柳州市财政局备案(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的,在通过系统报送变更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

三、采购专管员任职条件

(一)本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二)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能够按要求参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四、采购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采购专管员作为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参与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参与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

(三)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包括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文件、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委托代理、采购信息公开、专家抽取,政府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定、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纠正;

(四)负责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络,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单位)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除上述职责外,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统筹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统计报送、采购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指导、培训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好制度落实。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择优选配采购专管员,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采购专管员制度纳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采购专管员在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认真履职,确保工作实效。采购专管员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及时提醒纠正存在问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的能力。柳州市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单位)采购情况及采购专管员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的采购专管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本部门(单位)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责任行为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柳州市财政局对采购专管员进行约谈。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管理和协调机制。柳州市财政局将加强各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积极解决采购专管员反馈采购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帮助各部门(单位)不断改进和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活动质量和效果。各预算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统筹加强本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整体水平和质量和效果。

(四)柳州市各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

       2.系统操作指南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2

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

主管部门编码

主管部门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专管员姓名

性别

所在处室

职务

联系电话

开始从事采购工作时间(年月)

是否为政府采购专家

 

 

 

 

 

 

 

 

 

 

 

 

 

 

 

 

 

 

   

附件3

系统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录

(一)打开以下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首页访问链接https://login.gcy.zfcg.gxzf.gov.cn/user-login/#/

(二)输入账号、密码(或者使用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系统。

(三)由于系统配置原因,请各部门单位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后再登录填报。


二、专管员信息填报

选择【系统管理】应用,进入【采购专员信息】界面后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本单位的采购专员信息。

(一)新增采购专员

预算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登录后点击【本单位】,在系统右上角点击【新增】按钮,可以进入新增采购专员信息填写界面,在这里填写本单位采购专员信息,包括所属主管部门名称、主管部门编码、本单位采购专员姓名、所属处室、职务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采购专员信息填报,如需报送多人可重复操作即可。

备注:点击【全部】可以查看并导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采购专员信息;点击【本单位】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查看和导出本单位采购专员信息。

(二)修改和删除采购专员信息


找到需要修改或者删除的采购专员,点击【更多】即可编辑或删除采购专员信息。

三、主管单位查看和导出采购专员信息

(一)预算主管部门可以在【系统管理】-【采购专员信息】界面中点击【导出】按钮,导出本单位和所有下属单位填报的采购专员信息,也可以通过点击【查看】按钮,单独查看单位填报的采购专员信息。


(二)采购专员信息支持单位名称、采购专员姓名、部门编码、部门名称等筛选条件进行过滤查询,过滤查询后可以直接导出查询的名单。


柳城财政〔2024〕74号 关于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10-14 16:25    |  作者:

财政局文

柳城财政〔2024〕74号

关于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各预算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桂财采〔2024〕77号)、《关于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柳财采〔2024〕37号)文件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采购人专业化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柳城县各部门(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现就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主要目的

政府采购专管员(以下简称采购“专管员”)是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通过建立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建立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二、采购专管员申报方式

(一)采购专管员人选确定。柳城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分为部门采购专管员单位采购专管员部门采购专管员由各县直主管预算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华侨管理区(一级预算单位)从本部门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至少2名部门采购专管员人选(其中1名为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单位采购专管员由各预算单位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2名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名单在通过系统上报备案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填写《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附件2)报柳城县财政局备案(邮箱:3292178495@qq.com),并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二)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调整。采购专管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采购专管员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变更信息报柳城县财政局备案(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的,在通过系统报送变更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

三、采购专管员任职条件

(一)本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二)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能够按要求参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四、采购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采购专管员作为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参与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参与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

(三)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包括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文件、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委托代理、采购信息公开、专家抽取,政府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定、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纠正;

(四)负责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络,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单位)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除上述职责外,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统筹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统计报送、采购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指导、培训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好制度落实。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择优选配采购专管员,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采购专管员制度纳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采购专管员在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认真履职,确保工作实效。采购专管员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及时提醒纠正存在问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的能力。对本部门(单位)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责任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柳城县财政局对采购专管员进行约谈。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管理和协调机制。柳城县财政局将加强各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积极解决采购专管员反馈采购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帮助各部门(单位)不断改进和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活动质量和效果。各预算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统筹加强本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整体水平和质量和效果。

附件:1.《关于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

知》(柳财采〔2024〕37号)

      2.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

3.系统操作指南

                                            柳城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柳财采〔2024〕37号

      

  

关于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

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桂财采〔2024〕77号)要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采购人专业化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柳州市各部门(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现就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主要目的

政府采购专管员(以下简称采购“专管员”)是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通过建立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建立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二、采购专管员申报方式

(一)采购专管员人选确定。柳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分为部门采购专管员单位采购专管员部门采购专管员由各市直主管预算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从本部门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至少2名部门采购专管员人选(其中1名为四级调研员以上,如无四级调研员则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采购专管员由各预算单位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2名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名单在通过系统上报备案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填写《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附件1)报柳州市财政局备案(邮箱:lzsczjcgb@126.com),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二)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调整。采购专管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采购专管员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变更信息报柳州市财政局备案(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各预算单位的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变动的,在通过系统报送变更信息前应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审核同意。

三、采购专管员任职条件

(一)本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二)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能够按要求参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四、采购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采购专管员作为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协调人、联络人、审核人,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参与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参与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

(三)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包括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文件、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委托代理、采购信息公开、专家抽取,政府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定、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纠正;

(四)负责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络,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单位)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除上述职责外,部门采购专管员负责统筹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统计报送、采购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指导、培训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好制度落实。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择优选配采购专管员,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政府采购专业管理队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采购专管员制度纳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采购专管员在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认真履职,确保工作实效。采购专管员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及时提醒纠正存在问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的能力。柳州市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单位)采购情况及采购专管员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的采购专管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本部门(单位)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责任行为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柳州市财政局对采购专管员进行约谈。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管理和协调机制。柳州市财政局将加强各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积极解决采购专管员反馈采购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帮助各部门(单位)不断改进和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活动质量和效果。各预算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统筹加强本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整体水平和质量和效果。

(四)柳州市各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

       2.系统操作指南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2

政府采购专管员信息表

主管部门编码

主管部门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专管员姓名

性别

所在处室

职务

联系电话

开始从事采购工作时间(年月)

是否为政府采购专家

 

 

 

 

 

 

 

 

 

 

 

 

 

 

 

 

 

 

   

附件3

系统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录

(一)打开以下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首页访问链接https://login.gcy.zfcg.gxzf.gov.cn/user-login/#/

(二)输入账号、密码(或者使用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系统。

(三)由于系统配置原因,请各部门单位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后再登录填报。


二、专管员信息填报

选择【系统管理】应用,进入【采购专员信息】界面后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本单位的采购专员信息。

(一)新增采购专员

预算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登录后点击【本单位】,在系统右上角点击【新增】按钮,可以进入新增采购专员信息填写界面,在这里填写本单位采购专员信息,包括所属主管部门名称、主管部门编码、本单位采购专员姓名、所属处室、职务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采购专员信息填报,如需报送多人可重复操作即可。

备注:点击【全部】可以查看并导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采购专员信息;点击【本单位】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查看和导出本单位采购专员信息。

(二)修改和删除采购专员信息


找到需要修改或者删除的采购专员,点击【更多】即可编辑或删除采购专员信息。

三、主管单位查看和导出采购专员信息

(一)预算主管部门可以在【系统管理】-【采购专员信息】界面中点击【导出】按钮,导出本单位和所有下属单位填报的采购专员信息,也可以通过点击【查看】按钮,单独查看单位填报的采购专员信息。


(二)采购专员信息支持单位名称、采购专员姓名、部门编码、部门名称等筛选条件进行过滤查询,过滤查询后可以直接导出查询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