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泉批字〔2025〕4号
柳城县东泉镇农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柳城县东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关于朱羽新等5名同志申请享受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的请示》已收悉。
根据《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及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津贴等特岗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80号),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对《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关于执行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将朱羽新同志并入(1)病虫害监测、防控员岗:享受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一类津贴;将梁骁同志并入(2)农资监督抽查、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岗:享受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一类津贴;将郭良、胡庆义、莫建婷并入(4)农机技术推广岗人员岗:享受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三类津贴。同意报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东泉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