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规定,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年初基金结余1,118,165.15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收到中央财政资金 14,670,000.00元,区级财政资金2,450,000.00元,县级财政资金6,000,000.00元,利息收入累计48,345.31元,收入总合计23,168,345.31元。
截至本季末,城乡医疗救助待遇累计支出24,202,650.08元,其中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支出6,147,226.00元(其中:当年缴费补助2,863,286.00元,补缴往年缴费补助33,460.00元,预缴下年度缴费补助3,250,480.00元);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及零星报销支出18,055,424.08元(其中住院支出15,895,613.35元,门诊支出2,159,810.73元)。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第四季度基金结余83,860.38元。
柳城县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20日